根据《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4】4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8)79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信人社办【2019】1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程得伟等二位申请人申请贷款项目进行调查评估,经审核符合条件,研究拟同意给予担保。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申贷人员名单及金额公示如下
审贷日期:2022年1月6日 单位:万元
序号 |
法人 姓名 |
身份证号 |
拟批准金额 |
经营项目 |
备注 |
1 |
程德伟 |
4130241974****6017 |
20 |
副食 |
放贷金额以银行最终审核为准 |
2 |
刘 莉 |
4130241977****2923 |
260 |
粮油购销、储存;农副产品收购、销售、生产、加工。 |
公示期限:两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潢川县创业担保贷款中心。监督电话:0376-3163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