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旭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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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长 |
刘 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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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 |
花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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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 |
张名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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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主席 |
(一)研究制定全县水产发展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渔业基地建设项目的论证、审核、上报和验收;负责全县水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管理全县水产品和渔需物资的生产、加工和流通。
(二)依法行政,负责管理全县渔业资源;负责《渔业法》的贯彻实施;负责全县渔政执法;主管全县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负责渔业水域污染案件处理,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三)协调处理渔事纠纷;负责发放各种渔业许可证及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的征收和管理;负责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
(四)负责拟定水产行业科技进步的政策、措施;对水产品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水产科技成果的审核和技术标准的制定;负责水立业务新技术培训;负责水产学会、经济技术协作网、鱼病防治网络建设工作。
(五)组织指导水产技术社会化体系建设,组织新技术推广。
(六)负责全县水产良种、苗种的引进、科学试卷、移植、驯化示范推广。
(七)承办县政府和县水利局交界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