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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潢政 有  效  性
发布日期2015-05-20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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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潢政〔2015〕4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在城区交通综合整治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25位同志记功的决定
潢政〔2015〕4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在城区交通综合整治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25位同志记功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05-20 11:34 信息来源: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潢政〔20154

 

 

潢 川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对在城区交通综合整治等工作中

表现突出的25位同志记功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2014年,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的急需,举全县之力实施了城区交通综合整治、京九大道建设、旱湖路建设、河砂整治、“三违”整治、产业集聚区建设、500千伏变电站建设、农贸市场建设、东方物流港建设等一批重点工作,经过各相关部门一年的努力拼搏,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

201410月开展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以来,县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建200余人的执法队伍,对城区主干道三轮车进行限时限行管理,为符合条件的1271辆三轮车发放临时通行证牌。规划调整公交线路6条,新建临时公交站牌80个,实行了公交车3个月免费乘坐。经过三个多月的整治,县城跃进路、航空路、内环路城区主干道电动三轮车非法载客营运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大大缓解了城区交通拥堵的压力,方便了群众的出行,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中组发[20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的通知》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县政府决定,对在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三轮车整治办办公室副主任程梅声,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余海学,县公安局党委委员谢海鹏,时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长余睿4位同志记三等功。

(二)

在京九大道建设过程中,京九大道指挥部办公室积极为县委、县政府当好参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切实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督导检查,截止目前,京九大道潢河以东5公里硬化全面完成,潢河以西3.9公里土地、房屋征收基本完成,京九大桥主体建成。春申办事处在京九大道建设中,面对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大的问题,坚持“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超常规推进县重点项目建设。产业集聚区克难攻坚,有效完成京九大道产业集聚区段两侧控制线以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和路槽清理,顺利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中组发[20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的通知》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县政府决定,对在京九大道工程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春申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许丕文,时任春申办事处主任李少清,春申办事处副主任科员付良禹,春申办事处纪工委书记陈继明,产业集聚区副主任李德军,县人大财经委副主任、京九大道指挥部办公室胡永清6位同志记三等功。

(三)

在旱湖路建设过程中,旱湖路指挥部办公室积极为县委、县政府当好参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切实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指导,深入拆迁户家中宣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主动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做好了36户疑难拆迁户房屋拆迁工作,与相关单位相互协作,妥善处理各种问题,对项目建设实施有效管控,确保旱湖路主路面仅用5个月时间就全面修建完成。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中组发[20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的通知》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县政府决定,对在旱湖路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县定城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旱湖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廖金城,定城办事处主任李军,县军转办副主任、旱湖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蔡胜利3位同志记三等功。

(四)

2014年,在河砂资源管理综合整治工作中,县河砂资源管理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围绕整治目标,明确重点,强力攻坚,依法关闭旱砂场17家,关停非法采砂场97家,划定禁采河段34处,依法对全县三条河流采砂权进行了公开竞拍,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行为,依法依规严格办案,积极治理超载超限,化解信访突出问题,打好了全县河砂资源管理综合整治硬仗。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中组发[20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的通知》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县政府决定,对在河砂资源管理综合整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县河砂资源管理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洪德,县河砂资源管理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继库2位同志记三等功。

                      (五)

2014年,在“三违整治工作中,县“三违”整治指挥部出台《关于对“三违”行为依法处罚处理后完善相关手续的实施办法》,组织国土、住建等部门加强巡查,联合执法,重拳出击,对城区房地产市场进行集中整治,全年共开展联合执法176次,依法彻底拆除“三违”建筑25处,面积10604余平方米,依法部分拆除及断电停建161处;其中515日,将被广大群众称为“三违标志楼”的汽车站一处7层建筑彻底拆除,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许,为整治工作有力开展带来积极促进作用。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中组发[20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的通知》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县政府决定,对在“三违”整治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县住建局局长张健,县住建局副局长、规划建设执法大队大队长黄峻,县监察局副局长、县“三违”整治办公室副主任马克乔3位同志记三等功。

                      (六)

2014年以来,县产业集聚区围绕“四集一转”的功能定位,多措并举,奋力拼搏,圆满完成了省、市、县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截止目前,集聚区建成面积达8.25平方公里;产业集聚区增加值达到29.03亿元,入驻企业共88家,从业人员达到1.97万人;实现利税7.12亿元,全年新征土地2500亩,新建32.9万平方米,集聚区综合实力显著提升。特别是在苏中万汇龙电子博览城、滨湖食品包装等项目进展较快,扎实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中组发[20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的通知》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县政府决定,对在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产业集聚区副书记刘长俊,纪委书记毛恩军,共青团潢川县委副书记戴永恒,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雷健4位同志记三等功。

(七)

信阳东500千伏输变电站是省市重点工程,对于解决信阳东六县用电短缺问题有着特殊意义。项目所在地魏岗乡迎难而上,强力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和环境保障工作,经近18个月艰苦不懈的努力,全面完成了支持信阳东500千伏输变电站项目征地及通道建设,确保了2014614日一次成功投运,在河南省三个开工建设的输变电站工作中率先完成工作任务。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中组发[20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的通知》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县政府决定,对在信阳东500千伏输变电站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时任魏岗乡乡长胡波同志记三等功。

(八)

2014年,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克难攻坚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卓有成效,市场面貌明显改善,回购投用了水韵江南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了西关农贸市场、知青巷农贸市场,启用了东方红农贸市场,圆满并超额完成县委、县政府工作任务,并有效规范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取缔了迎宾路、草湖路、文化路等“骑路”市场,一举改变了我县多年来农贸市场商户沿街叫卖,占道经营等脏乱差堵局面。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中组发[20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的通知》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县政府决定,对在市场建设与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胡海同志记三等功。

(九)

在东方国际物流港项目一期工程推进中,东方国际物流港项目建设指挥部注重谋划,统筹推进项目建设;注重稳定,及时化解群众矛盾;注重协调,诚心服务企业发展,目前,项目建设区金蝉路、金融路、和谐路路基工程基本竣工。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中组发[20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的通知》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县政府决定,对在东方物流港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弋阳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东方物流港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罗正华同志记三等功。

    县政府希望记功的25位同志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全县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要学习先进,立足本职岗位,努力争先创优,为潢川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潢川县人民政府

  201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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