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办〔2009〕46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潢川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潢川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五日
潢川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维护成品油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缺斤短两、掺杂使假、偷税逃税和严重安全隐患等违法违规情况,根据《河南省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方案》(豫商改[2009]6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整治与规范并重,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市场监管,全面落实成品油市场管理各项规定,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建设和经营行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充分发挥成品油在国民经济中的“生命线”作用,为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内容
1、全面查处无证经营的加油站点。 凡没有同时具备成品油零售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经营证照的加油站点,一律依法严查,全部关停、限期整改或彻底关闭。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的成品油供油网点。
2、全面查处私设乱建的加油站点。凡未经依法批准擅自新建、扩建的加油站,一律进行清理。根据情节,拆除加油设施。
3、全面查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加油站点。凡不符合城镇安全布局,或没有通过消防审核、验收和安全评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加油站,坚决予以关停。根据情况,责令其限期整改、搬迁或彻底关停。
4、全面查处劣质油品的销售行为。严厉打击成品油批发企业向无证加油站供油,以及加油站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单位进油、贩运销售劣质油品的行为;严厉打击从外省贩运土炼油等劣质油品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流动油罐车售油的行为;严厉打击销售普通汽油的行为。
5、全面查处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出租证照、掺杂使假、缺秤短量、以次充好、价格欺诈、偷税漏税、商标侵权、乱挂标识等损害国家利益和经营者与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各种不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加大处罚力度。
6、全面查处偷税逃税的行为。
三、时间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政府组织、部门实施、条块结合、密切配合”的办法,分四个阶段实施:
1、安排布置阶段(
2、自查自纠阶段(
3、集中整治阶段(
4、总结上报阶段(
5、检查验收阶段(
四、职责分工
1、商务局:负责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牵头联系,对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2、发改委:负责乙醇汽油封闭运行情况的检查,组织对销售非乙醇汽油行为进行处理。
3、公安局:负责对非法流动油罐车沿路售油行为进行查处和取缔,达到在全县干线公路、城区主干道范围内彻底消除非法流动油罐车沿路售油的整治目标。
4、工商局:负责对全县无证照经营的加油站(点)的查处和取缔,达到拆除加油机主板和加油枪等加油设施、油罐内无存油、封条查封油罐进油口和加油机等整治目标。
5、安监局:负责全县无证照非法成品油存储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查处和取缔,达到拆除加油机主板和加油枪等加油设施、油罐内无存油、封条查封油罐进油口和加油机等整治目标。
6、质监局:负责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质量、计量情况的检查,并对销售劣质油品、缺斤短两行为进行处理。
7、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情况的检查,并对偷税、逃税行为进行处理。
8、中石化、中石油潢川分公司:负责系统内违规经营行为的检查,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成品油市场整治相关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从保障国计民生、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工作职责,采取切实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取得预期实效。
2、加强管理,依法打击。要加强成品油市场运行监测,严格市场准入,发展连锁经营,实行集中配送,从源头上防止伪劣成品油流入市场,扼制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依法查处力度,对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坚持正确引导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成品油管理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发展规划,及时跟踪报道整治情况,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4、加强衔接,畅通信息。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步调一致,要加强与县商务局的信息沟通,严格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及时通报成品油市场整治进展及案件查处情况,形成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的工作局面。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各部门要形成书面工作总结,并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