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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潢川县西湖环湖路综合治理工程旧城区改建项目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0 19:25 信息来源:潢川县人民政府 【字体:   分享到:

潢川县西湖环湖路综合治理工程旧城区

改建项目年度房屋征收计划

      潢川县西湖环湖路综合治理工程已经县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是我县2016年度三重工程之一。为了更好的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利用开发弋阳古镇历史文化街区,全面改善该区域的道路狭窄、基础设施落后、居民生活环境恶劣的状况,顺利实施该区域的综合治理工作,现就该综合治理工程范围内西湖沿周边旧城区改建2016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明确如下:

      一、征收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河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豫政〔2012〕39号)、《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实施意见(试行)》(潢政〔2013〕77号)。

      二、征收项目名称

      潢川县滨河南路区域(西湖沿周边)综合治理工程旧城区改建项目

      三、征收范围

      东至大南头路,西至东方半岛,南至城墙路,北至滨河路,具体征收范围以潢川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征收规划红线图为准。

      四、征收规模

      征收范围占地面积约52100米²,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15000米²,被征收房屋约150户。

      五、征收工作要求

      (一)县房屋征收部门要认真按照《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实施意见(试行)》(潢政〔2013〕77号)逐步组织实施。

      (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做好房屋征收的相关工作,确保我县的房屋征收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潢川县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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