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潢川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说明
一、我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四)审核党政群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报县编委审定。协调与调整县、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各部门之间的职能配置与职责分工,报县编委审定。
(五)审核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及其所属机构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报县编委审定。
(六)审核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县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领导职数、经费管理形式、职能分工,报县编委审定。
(七)参与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宏观控制计划;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指导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
(八)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入编审批和“实名制”的管理工作。落实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进入前编制审核和进入后“入编”管理工作,防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盲目膨胀。落实机构编制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九)参与研究转业军官、退伍士兵、大中专毕业生等就业分配的制定工作;参与研究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
(十)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登记、年检、变更、注销等项工作。
(十一)监督检查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规定的执行情况,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纪律行为。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目标考评工作;严格执行机构审批程序和备案制度,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组织人事管理的配合制约机制。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公开主要单位构成:
一级单位一个,主要是:编办
县编委办
2017年6月10日
附件二
2017年度“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的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较上年同期持平,均为公务接待费30000元。
县编办
2017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