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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政〔2017〕50号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潢川县第一、二汽车运输公司旧城改造项目2017年度房屋征收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12 17:00 信息来源: 【字体:   分享到:

潢政〔2017〕50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潢川县第一、二汽车运输公司

旧城改造项目2017年度房屋征收计划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潢川县第一、二汽车运输公司旧城改造项目2017年度房屋征收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潢川县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7日

       潢川县第一、二汽车运输公司旧城改造项目2017年度房屋征收计划

       潢川县第一、二汽车运输公司旧城改造项目原已列入县2015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潢政〔2015〕20号),后因旧城改建统一规划要求,县政府批复变更了项目相关内容(潢政复〔2015〕73号)并经县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为了更好的维护公共利益,全面改善该区域道路狭窄、基础设施落后、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恶劣的状况,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根据该区域房屋征收工作的需要,现将潢川县第一、二汽车运输公司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调整列入到2017年度房屋征收计划,并就该房屋征收计划相关内容明确如下:

       一、征收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河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豫政〔2012〕39号)、《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实施意见(试行)》(潢政〔2013〕77号)。

       二、征收项目名称

       1.潢川县第一汽车运输公司旧城改造项目

       2.潢川县第二汽车运输公司旧城改造项目

       三、房屋征收范围

       1.潢川县第一汽车运输公司旧城改造项目,东至原县客运公司,西至县第二汽车运输公司,南至县第一汽车运输公司家属院,北至环城东路。具体征收范围以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征收规划红线图为准。

       2.潢川县第二汽车运输公司旧城改造项目,东至县第一汽车运输公司,西至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南至县第一、二汽车运输公司家属院,北至环城东路。具体征收范围以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征收规划红线图为准。

       四、房屋征收规模

       1.潢川县第一汽车运输公司旧城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占地面积约9766米²,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9076米²,被征收房屋共65户。

       2.潢川县第二汽车运输公司旧城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占地面积约6842米²,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3736米²,被征收房屋共67户。

       五、征收工作要求

       (一)县房屋征收部门要认真按照《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实施意见(试行)》(潢政〔2013〕77号)逐步组织实施。

       (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做好房屋征收的相关工作,确保我县的房屋征收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六、其他事项

       本计划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潢川县2015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的通知》(潢政〔2015〕20号)文中关于潢川县第一、二汽车运输公司旧城改造项目的相关内容部分同时废止。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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