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被征收人:
潢川县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启动G312线潢川县城至大广高速连接线改建工程项目,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范围
征收范围起于潢川县城G312与航空路交叉处,至信阳市光山县寨河镇大广高速公路与G312设置的寨河互通式立交下匝道口处,全长为13.572公里(其中潢川县境长12.512公里,光山县境长1.06公里),宽度为36米(潢光交界至工业大道宽为60米)。
二、征收目的
征收目的为将征收范围内的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予以征收,用于建设G312线潢川县城至大广高速连接线改建工程段道路拓宽改造。
三、征收对象
征收对象为征收范围内的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人员将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土地现状调查的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被征收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林权证或者乡村规划许可证等有关证书文件。如果你户拒绝配合工作人员调查登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8)1号)第四十五条规定,院内附着物和附属物将不作为补偿依据。征收单位将通过查阅不动产登记档案和核对航测图以及外围测绘等方式,确认你户土地现状信息并予以公示,该信息将成为你户的补偿或者补助的依据。
五、禁止抢栽抢建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装修挖鱼塘等不正当增加补偿的行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装修挖鱼塘的,不予补偿,并将强制移栽拆除或者填埋。
特此公告。
潢川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