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潢川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要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新增或者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程序向县政府提出调整建议。
三、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列入《潢川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流程指导。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于9月5日前将负责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负责人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电话)报县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3938199
电子邮箱:hcfzb@126.com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