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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城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6 15:06 信息来源: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字体:   分享到:

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

  根据县住房保障工作计划安排,2024年度城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及审核工作即将开展。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租赁补贴申请及审核范围

  1、新申请租赁补贴:凡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均可申报。

  2、已保障家庭审核:2023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廉租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可继续重新申报、审核。

  二、准入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补贴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低收入标准以下(945元/月);

  3、无私有住房,或虽有私有住房,但其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租赁或购买保障性住房;(已分配我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家庭不再享受廉租住房补贴)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有机动车辆(摩托车除外)、工商营业执照登记信息;

  6、有共同申请人的,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或抚养、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且为同一户口的。

  7、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要求或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审核内容

  1、家庭户籍与人口情况。审查家庭户籍、婚姻、人口状况是否属实。

  2、家庭人均年收入情况。审查是否属于特困、低保、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是否属实,是否符合收入标准线。

  3、家庭住房情况。家庭住房状况是否属实,人均住房面积是否达标。审查家庭是否通过新建、购买、继承、受赠等途径使住房情况发生变化。

  4、其他情况。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是否名下有车辆、是否从事个体经营、独资或入股开办企业等情况。

  四、时间安排

  申报及审核时间自2月28日起至3月15日止,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五、有关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采取社区张贴、电话通知、入户宣传等形式让群众了解相关申报要求,使住房租赁保障政策实现应知尽知。

  2、加强组织领导。廉租住房补贴申请及年检是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部分,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开展上门调查、走访调查或函调,杜绝调查形式化、走过场,杜绝申报家庭弄虚作假确保廉租补贴申报工作质量。

  3、严明工作纪律。住房保障工作纪律性强,要加强对有关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对在廉租补贴保障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4、明确管理责任。廉租住房补贴按季度进行发放,各个社区有责任对该管辖区域内的廉租住房补贴保障户进行动态跟踪管理,核定其收入、住房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等,及时向县住房保障办反馈。经查凡违规领取廉租住房补贴的人员由所属社区负责追回违规领取的廉租住房补贴款,同时对违规人员及违规人员所属社区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特此通知

  办公地点:潢川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住房保障中心)

  联系电话:3918336

  潢川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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