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农民朋友和种子生产经销商:
我国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实施安全评价制度。只有获得农业转基因安全证书,并且通过品种审定的转基因农作物品种才能商业化应用。目前,我国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尚处于在部分地区产业化示范阶段。除了商业化应用的转基因抗虫棉花和转基因抗病毒番木瓜外,部分已通过品种审定的转基因玉米和大豆允许在示范省份的示范种植区域种植,其他转基因农作物品种的商业化种植还未被批准。我省仅有转基因棉花批准种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就我省转基因种子生产经营和种植主体责任落实做几点说明。
1、根据许可开展经营。从事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的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当取得由农业农村部核发的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种子生产经营者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有效区域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在取得或变更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书面委托生产其种子的,应当在种子播种前向当地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受委托生产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的,应当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和经营档案,有相应的安全管理、防范措施及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制度。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应有专门的管理人员,种子生产地点、经营区域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批准的区域内,有符合要求的隔离和生产条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防范措施。应当建立包括种子田间生产、加工包装、销售流通等环节形成的原始记载或凭证的种子生产经营档案,载明种子的生产地点、基因及其来源、转基因的方法以及流向等内容。
3、不得销售未标识的转基因种子。销售转基因种子,应当有明显的标识,载明产品中含有转基因成分的主要原料名称,经营单位和个人拆开原包装进行销售的,应当重新标识。有特殊销售范围要求的,还应当载明销售范围,并在指定范围内销售。
所有未经批准的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和种植行为都是违法的,是严格禁止的!希望广大农民朋友和种子生产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厉杜绝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鼓励知情者据实举报有关违法违规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371—659187320371—56859769
通讯地址:郑州市农业路27号省农业农村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
潢川县农业农村局
通讯地址:信阳市潢川县航空北道西118号
联系电话:0376-3931692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