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建筑垃圾清运、处置流程,提高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水平,潢川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潢川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办法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随着城市建设框架逐步拉大和豫东南高新区快速建设,我县建筑垃圾未经核准擅自运输、偷倒乱倒、“滴撒遗漏”污染路面等问题十分突出,严重影响我县市容环境秩序和人居环境质量。为有效推进县区融合发展,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污染管理,规范建筑垃圾运输秩序,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主要目标
(一)实行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
结合建筑弃土、建筑弃料和装修垃圾的特性,对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进行细化:注重源头规范,加强工地管理;完善运输环节管理,规范运输主体;加强消纳利用,推进建筑垃圾处置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二)完善建筑垃圾管理体制机制
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清运、科学处置的原则,明确部门职责。
(三)明确部门责任
强化在运输、消纳处置等环节中违规行为的处罚;优化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流程,明确审批条件。
三、办法内容
《管理办法》共六章三十四条,包括总则、申报、收集、清运、消纳、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则。规定《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和依据,明确界定建筑垃圾种类和适用范围;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权利义务。
(二)申报。规定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报要求。
(三)收集。明确建筑垃圾产生后的倾倒、收集要求,建筑工地落实环保降尘要求。
(四)清运。明确建筑垃圾清运队伍准入条件,规范运输车辆上路要求。
(五)消纳。明确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要求,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建设要求。
(六)责任。明确建筑垃圾在清运、消纳处置等环节的违规违法行为处罚,各职能部门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
解读单位:潢川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376-3918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