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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潢政〔2024〕2号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潢川县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7 14:53 信息来源:潢川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分享到:

  为让各相关主体清晰理解《潢川县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核心内容、操作流程及权益义务,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结合文件原文,从政策背景、核心内容、实施保障三方面进行全面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与目标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潢川县聚焦水产(小龙虾、淡水鱼等)、畜禽、贡面、茶叶、桃、芡实等本地特色产业,通过财政支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产业发展,提升加工能力、夯实产业基础,最终实现 “农户致富、村集体经济壮大”的双重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二、核心政策内容解读

  (一)支持对象与补贴标准

  支持对象:围绕潢川县指定特色产业开展种植、养殖及加工的农业企业、合作社等中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具备先进管理理念,能够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并积极探索联农带农富农机制。

  补贴标准:

  新建设施大棚、烘干及冷藏设施,总投资达 150 万元以上的,财政按最终投资额的 30% 给予支持,最高补贴 500 万元;

  购置特色产业加工设备,投资达 200 万元以上的,财政按设备最终投资额的 30% 给予支持,最高补贴 500 万元;

  同一经营主体享受本政策支持后,不得同时享受其他财政资金补贴;

  所有支持资金项目均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

  (二)项目申报、实施及验收流程

  申报流程:遵循 “村申报→乡镇审核→行业主管部门论证→县遴选” 的程序。乡镇(街道)完成村级项目审核后,向县特色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经多部门联合论证、公开遴选后确定支持项目并公示。

  项目建设:项目批准后,在乡镇(街道)全程监管及财政评审通过的基础上,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组织项目实施,确保建设内容与申报方案一致。

  验收决算:项目完工后,由经营主体主动提出验收申请,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联合发改、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多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共同开展验收及决算工作,确保项目质量与投资真实性。

  报账要求:严格执行 “先建后补” 原则,经营主体需提交完整报账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或设备购置合同、开工报告及批复文件、验收决算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含资产使用周期的第三方评估报告、正规发票等,确保资金使用可追溯、可核查。

  (三)资产归属与运营管理规则

  政策依据:资产归属及管理严格遵循《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豫财农综 [2022] 5 号)相关规定,确保合规性。

  资产界定:财政支持资金投入建设的设施大棚、烘干及冷藏设施,以及购置加工设备中财政补贴部分所形成的资产,明确纳入界定范围,不包含经营主体自有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

  所有权归属:

  常规情形:资产所有权归项目实施地的村集体或乡镇(街道)集体经济组织,保障集体资产权益;

  特殊情形:若实施地无合法成立的村集体、乡镇(街道)集体经济组织,或资产归属存在争议,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指定所有权主体,避免资产归属悬空。

  运营管理要求:

  资产性质:所有界定范围内的资产均按经营性资产管理,注重资产保值增值;

  协议约束:需依法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规范的经营协议或合同,明确经营方式(如自主经营、合作经营等)、经营期限、联农带农富农具体措施、收益缴纳标准、资产维护责任等核心内容;

  权责划分:经营主体依法享有资产自主经营权,同时需独立承担项目经营风险,按协议约定足额缴纳资产收益;必须优先聘用项目实施地有劳动能力的群众就近就业,助力当地群众稳定增收。

  (四)联农带农富农机制

  利益联结模式:构建 “政府资金支持、企业主体建设、群众参与受益、集体收益增加” 的闭环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多方共赢。

  主体责任要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建立完善 “经营主体 + 村集体 + 农户” 联动机制,通过三大途径带动增收。

  就业带动:利用配套设施开展生产经营、农产品深加工,吸纳周边群众就业。

  产业带动:通过技术培训、提供种苗、订单收购等方式,引导周边群众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产业。

  产销带动:积极推动产销对接,为群众种植养殖产品拓宽销售渠道,保障收益稳定。

  集体收益保障:村集体或乡镇(街道)集体经济组织在资产使用周期内,每年可获得不低于财政支持资金总额 3% 的固定收益,专项用于壮大集体经济、改善农村公共服务等,惠及全体村民。

  (五)政策实施期限

  《办法》试用期为一年,自正式公布之日起生效实施,试用期内将根据政策执行情况优化完善。

  三、实施保障

  组织统筹保障:成立县级特色产业发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特色产业支持政策推进工作,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形成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同推进” 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农业农村局,承担政策落实过程中的日常协调、任务分解、进度跟踪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

  部门协同保障:建立农业农村、财政、乡村振兴、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在项目论证、财政评审、验收决算、资产监管等关键环节强化联动配合,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流程指导服务,破解政策落地中的堵点难点问题。

  过程监管保障:构建 “乡镇(街道)日常监管 + 行业主管部门专项监管 + 多部门联合核查” 的立体监管体系。乡镇(街道)对项目建设全程跟踪监管,确保建设内容与申报方案一致;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开展项目质量、资金使用等专项检查;多部门联合开展验收决算,严格核查报账资料真实性、完整性,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资金管理保障:所有支持资金项目统一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符合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要求。严格执行 “先建后补” 报账制度,强化对资金拨付的审核把关,做到专款专用、闭环管理,杜绝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

  政策落地保障: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通过政府官网、乡镇政务公开栏、行业主管部门定向推送等多种渠道,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等相关主体精准传递政策内容、申报流程及要求。建立政策执行跟踪评估机制,在试用期内动态掌握政策实施效果,及时收集反馈意见,对政策执行中的问题进行优化调整,确保政策贴合实际、落地见效。

  解读单位:潢川县农业农村局

原文:潢政〔2024〕2号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潢川县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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