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益,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助力我县乡村振兴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制定了《潢川县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现就《意见》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背景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是一项重要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自2004年实施以来,已有近20年的历史。该政策旨在通过财政支持,鼓励农民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机械化水平。该政策的实施不仅促进了农业现代化,还有效支撑了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的稳定供给。从最初的试点到现在的全面推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已成为我国农业支持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4-2026年是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周期。县政府办公室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农文〔2024〕445号)、《信阳市农业农村局 信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信阳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信农〔2024〕7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农机化发展实际,制定了《潢川县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建设农业强市目标,以稳定实施政策、充分发挥效益为主线,以推动科技自主创新、智能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坚持开拓创新、公平公正、优机优补、严惩违规,支持广大农民群众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农机研产推用全链协同,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为确保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三、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黄湖农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按潢川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规定实施。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河南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二)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1.补贴范围。在全国补贴范围内选择22大类48个小类138个品目机具列入我县补贴范围。
2.常规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永久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申请补贴机具的生产和购机日期须同时在农机鉴定(认证)证书或其他报告等有效期范围内。
3.农机创新产品。一是专项鉴定产品。二是农机新产品。除上述机具外,地方特色农业发展所需和小区域适用性强的机具,可列入县级财政安排资金的补贴范围,具体补贴机具品目和补贴标准由县政府自定,补贴额测算比例不得超过35%,不得占用中央和省财政补贴资金。
(三)资金使用和管理
1.资金使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主要用于支持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有关试点和农机报废更新等。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必须足额保障,不得挤占、截留、挪用或用于其他支出。
2.资金管理。县财政要优先使用结转资金,并根据预算管理规定和用款需求,合理安排补贴资金支出进度。县财政要将保障补贴工作实施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纳入预算,包括政策实施、绩效考核、机具核验、信息化建设、第三方抽查核验等工作经费。
3.组织开展创新试点。一是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兑付方式试点。二是鼓励组织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
(四)操作实施流程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县农业农村(农机)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
县农业农村(农机)部门全面实行手机APP受理补贴,开展机具核验,审验信息。县财政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
四、贯彻实施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县农业农村(农机)、财政部门要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政府领导下的联合实施和监管机 制,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配合,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制度和 内部控制规程,形成工作合力。
(二)优化服务,提升效能。要依托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切实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料审核、机具核验、资金兑付等工作。提高补贴机具核验信息化水平,加快牌证管理、补贴资金申领等环节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减少人工操作环节,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 “少跑腿”。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加大补贴政策宣传力度,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和多种宣传方式,全方位开展宣传解读,着力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实施透明度。健全完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按年度公告近三年县域内补贴受益信息,公开违规查处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风险防控和异常情形主动报告,更加严格实施信用管理和农机产销企业承诺制。强化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牵头,其他部门支持的联合查处和市际联动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 零容忍”高压态势。
解读单位:潢川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联系电话:0376—6115999
原文:潢政办〔2024〕54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潢川县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