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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潢政办〔2024〕51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潢川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2-31 16:39 信息来源:潢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分享到: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落实好《潢川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建立多层次覆盖全县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提升我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进一步得到满足。

  《潢川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组织实施四个方面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发展目标。包含总体要求和具体目标。要求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在2025年底,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建立1-2 家符合本地实际情况、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或幼儿园托班;到2026 年底,各街道办事处每个社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二)主要任务。共有五个方面内容:一是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二是加大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力度;三是培育多元化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主体;四是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发展;五是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监督管理。

  (三)保障措施。主要是从政策支持、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发展。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幼儿园的用水、用电、用气实行居民价格政策。落实国家对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费优惠政策。用地保障、队伍建设和信息支撑四个方面提供保障。

  (四)组织实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增强部门协作、开展示范引领和积极宣传引导四个方面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认真做好我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提升我县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和水平,营造婴幼儿照护友好的社会环境。建立多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发展改革、教育体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应急、市场监管、税务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促进我县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

  解读单位:潢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376-6119592

原文:潢政办〔2024〕51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潢川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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