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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潢政〔2024〕17号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08-28 08:41 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字体:   分享到:

  一、清理背景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县有关的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着同上述行政法规不相符的情况。县司法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有关规定不符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县政府第六十九次常务会议以审议通过。

  二、清理过程及结果

  清理工作坚持“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县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实施部门提出清理意见和建议,具体清理结果如下:

  《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潢川县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的通知》(潢政〔2018〕18号)、《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潢川县鼓励建设三星级及其以上酒店优惠办法的通知(试行)》(潢政〔2020〕28号)、《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潢川县扶持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优惠办法的通知》(潢政〔2020〕42号)、《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潢川县促进外经贸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试行)》(潢政办〔2018〕20号)共4件文件中的相关奖补条款与《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相冲突,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予以废止。

  凡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解读单位:潢川县司法局

  联系电话:0376—3198600

原文:潢政〔2024〕17号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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