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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潢政办〔2024〕23号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潢川县2024年抗旱机井奖补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2 09:15 信息来源:潢川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分享到:

  一、起草背景

  2024年以来,全县天气“降水偏少、气温偏高、日照偏多”。自4月份起,我县逐渐进入降水偏少气候状态,无效降水日数已累计超过30天以上,创1961年以来历史同期降水量最低纪录。当前,水稻插秧已结束,但各乡镇普遍缺水,群众反映强烈。为有效缓解当前旱情,确保抗旱保产工作取得实效,县农业农村局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潢川县2024年抗旱机井奖补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抗旱保苗会议精神,紧密结合潢川县当前旱情实际,并借鉴以往相关奖补政策经验,在征求司法局、财政局、水利局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潢川县2024年抗旱机井奖补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潢川县2024年抗旱机井奖补实施意见》主要分为五个部分。

  (一)奖补范围。主要是粮食主要生产区,且无外援水源的村组群众自己当年新打的机井。凡是有灌渠能够辐射到的地域,现有机井数量较多的,新增灌溉面积又较小的,不再奖补。所有财政资金建设的项目机井不在本次奖补范围内。

  (二)机井标准。本次奖补机井要求内径30厘米以上,深度60米以上,机电设施配套齐全的新打机井。

  (三)奖补标准。对符合标准的机井经验收合格后,按照井深,60米至80米奖补5000元;80米至100米奖补8000元;100米至120米奖补12000元;120米以上奖补15000元。

  (四)项目验收。竣工投入使用后由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属地政府进行验收,确定奖补数额。奖补资金在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一周内拨付到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发放到户,不得挪用。

  (五)管护和使用。本着“谁打井谁所有,谁使用谁管护”原则,所打机井由投资者所有、使用、管理,并允许有偿经营。乡、村做好机井管护、使用的协调服务工作,确保发挥抗旱最大效益。

  解读单位:潢川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376-3931692

原文:潢政办〔2024〕23号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潢川县2024年抗旱机井奖补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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