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2日,潢川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潢川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现由潢川县审计局对此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随着潢川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政府投资公共建设项目数量逐年增多,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涵盖城市基础设施、民生保障、产业配套等多个关键领域。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规范投资审计行为,保障政府性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亟需出台专门制度予以统筹规范。
《办法》的制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等上位法律法规,结合潢川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实际,针对项目审计中存在的职责边界不够清晰、资料提供不够规范、处理处罚流程不够明确等问题,进行系统性制度设计,确保审计监督工作依法依规、有序有效开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贯彻上位法要求的必然举措
近年来,国家和河南省相继修订完善审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范围、程序、职权等作出了新规定、提出了新要求。《办法》严格对标上位法精神,将法律法规的原则性规定转化为符合潢川实际的具体操作规范,确保审计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规范本地投资审计工作的现实需要
当前潢川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呈现多元化、复杂化趋势,审计监督面临新的挑战。《办法》通过明确审计主体、职责、内容、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监督有力的审计管理体系,有效解决以往审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三)提升政府投资效益的重要保障
通过健全审计监督机制,加强对项目建设全流程的跟踪监管,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项目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防范资金浪费、滥用等风险,推动政府投资项目规范管理,切实提高投资效益,为潢川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制定《办法》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潢川实际,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依法依规明确各方权责,强化审计监督作用,确保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高质量推进。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确保《办法》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潢川县审计局按照规范程序推进起草工作:
启动筹备阶段:成立专项起草工作组,系统梳理上位法律法规及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潢川县审计工作实践,开展前期调研论证,明确《办法》核心框架和主要内容。
草案编制阶段:在充分调研基础上,起草《办法(草案)》,多次组织内部研讨和专家论证,对草案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征求意见阶段:向县发改、财政、住建、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征求意见建议,全部纳入修改内容,形成《办法(送审稿)》。
合法性审查阶段:提交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根据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确保《办法》内容合法合规、程序规范。
四、工作目标
《办法》的核心目标是构建科学规范、权责明晰、运转高效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体系,通过明确审计监督范围、程序和各方责任,强化对项目建设全流程的审计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项目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资金使用风险,保障政府性资金安全,促进政府投资项目规范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推动潢川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内容
《办法》共 18 条,围绕审计监督全流程,明确了以下三方面核心内容:
(一)明确审计监督职责和权力边界
审计主体:县审计局为全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主体,指定专门机构、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审计工作,也可按规定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聘请专业人员参与。
管辖范围:按照项目主体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
审计职权:明确审计机关可依法行使检查资料、调查取证、查询存款、证据保全、暂停拨付款项等七项职权,确保审计监督有力有效。
经费保障:审计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确保审计工作独立开展。
审计计划:审计局需编制年度审计计划,报本级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告知相关单位。
(二)明确建设相关方自身责任
建设单位责任:项目完工后需及时提供前期评估、招投标资料、合同文本、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等七类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规范项目建设流程。
相关部门责任:县发改、财政、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及相关单位和个人,需配合协助审计机关实施审计监督工作。
被审计单位责任: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需按要求整改,拒绝或拖延提供资料、阻挠审计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明确审计实施流程和处理处罚规则
审计内容:涵盖建设规模标准、资金拨付使用、招标投标程序、合同履行、工程造价结算等核心事项,可开展全面审计、多项或单项审计及审计调查。
处理处罚:对工程结算不实、侵占挪用资金等五类情形,审计机关依法给予处理处罚;对未依法招投标、违法分包转包等六类情形,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审计工作人员及参与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追究责任。
救济途径: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六、创新举措
(一)审计内容全流程覆盖
《办法》将项目建设从前期评估、征地拆迁、招标投标到合同履行、设计变更、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的全流程纳入审计监督范围,明确具体审计事项,实现 “从立项到竣工” 的全链条监管,有效防范各环节风险。
(二)职责边界清晰化
明确区分审计机关、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及被审计单位的权责,既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又强化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协同责任,避免权责交叉或监管空白。
(三)处理处罚精准化
针对不同违法违规情形,分类明确处理处罚方式,对审计机关直接处理的情形和需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的情形作出清晰界定,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人,提升审计监督权威性。
(四)资料提供规范化
细化建设单位需提供的审计资料清单,明确资料提交时限和真实性承诺要求,为审计工作高效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七、保障措施
为确保《办法》落地见效,潢川县审计局将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加强宣传培训:通过专题培训、文件解读、案例讲解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及审计工作人员宣传《办法》内容,明确各方权责和操作要求,提升政策知晓度和执行能力。
规范审计流程:制定配套操作细则,明确审计计划编制、资料收集、现场审计、报告出具、问题整改等各环节工作标准,确保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强化协同联动:建立与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机制,畅通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结果运用渠道,形成审计监督合力。
加强跟踪问效:对《办法》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优化完善审计监督机制。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聚焦重点项目审计:在年度审计计划中,重点关注城市基础设施、学校、医院、民生保障等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围绕建设程序执行、资金筹集使用、工程质量管控等关键环节强化审计监督。
提升审计信息化水平:推动审计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依托大数据技术加强对项目数据的分析研判,提高审计效率和精准度。
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建立审计结果反馈和整改跟踪机制,将审计结果作为项目绩效评价、单位考核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形成 “审计 — 发现 — 整改 — 提升” 的闭环管理。
加强审计队伍建设:针对性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审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队伍,为《办法》有效实施提供人才保障。
解读机构:潢川县审计局
咨询电话:0376-3136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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