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2015〕20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潢川县2015年度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潢川县2015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潢川县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2日
潢川县2015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
为了更好的维护公共利益,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切实为我县城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县房屋征收部门制定了潢川县2015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并列入了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已经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征收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河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豫政〔2012〕39号)、《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实施意见(试行)》(潢政〔2013〕77号)。
二、征收项目基本情况
旧城区改建项目6个:
1. 潢川县第一汽车运输公司旧城改造项目,位于定城办事处小东关社区环城东路124号,占地面积约7253米²,建筑面积约3920米²,共72户;
2. 潢川县第二汽车运输公司旧城改造项目,位于定城办事处小东关社区环城东路120号,占地面积约6030米²,建筑面积约1536米²,共25户;
3. 潢川县木材公司区域旧城改造项目(一期),位于定城办事处小东关社区小北门,占地面积约23720米²,建筑面积约18504米²,共97户;
4. 潢川县潢纺社区旧城改造项目,位于跃进西路,原县棉麻纺织总厂生活区内,占地面积约14041米²,建筑面积约15600米²,共140户;
5. 潢川县公安消防大队区域旧城改造项目(一期),位于潢川县航空北道,占地面积约24096米²,建筑面积约26000米²,共120户;
6. 潢川县民兵南路道路建设及旧城区改造项目(一期),位于春申办事处机场社区民兵路,占地面积约43700米²,建筑面积约14070米²,共122户。
三、征收工作要求
1.县房屋征收部门要认真按照《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实施意见(试行)》(潢政〔2013〕77号)逐步组织实施。
2.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做好房屋征收的相关工作,确保我县房屋征收工作健康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