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2008〕28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2007年度行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
个人进行表彰的决定
(2008年6月2日)
2007年,全县各具有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服务要求,简化办事环节,改进服务方式,致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总结成绩,表彰先进,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在2007年度行政服务工作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一、行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
县工商局 县建设局
县地税局 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县民政局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县财政局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县公安局 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对上述先进单位各奖2000元,奖金由县财政列支。
二、行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喻 弘 刘 权 胡鹏飞
房廷东 朱玉荣 李 丽
沈玉梅 程 锦 曾晓雁
陈静芳 任 嵘
对上述先进个人各奖500元,奖金由县财政列支。
县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团结奋进,扎实工作,为不断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奋力争当魅力信阳建设排头兵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