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文件 > 潢政

索  引  号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成文日期
文        号潢政 有  效  性
发布日期2015-05-21废止时间
关  键  词
名        称潢政〔2008〕28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对2007年度行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决定
潢政〔2008〕28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对2007年度行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05-21 07:30 信息来源: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潢政〔200828

 

潢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2007年度行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

 

个人进行表彰的决定

 

200862日)

 

2007年,全县各具有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服务要求,简化办事环节,改进服务方式,致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总结成绩,表彰先进,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在2007年度行政服务工作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一、行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

县工商局      县建设局

县地税局      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县民政局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县财政局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县公安局      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对上述先进单位各奖2000元,奖金由县财政列支。

二、行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胡鹏飞

房廷东    朱玉荣       

沈玉梅            曾晓雁

陈静芳     

对上述先进个人各奖500元,奖金由县财政列支。

县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团结奋进,扎实工作,为不断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奋力争当魅力信阳建设排头兵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