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2008〕75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潢川县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县政府同意《潢川县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潢川县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环境保护总局联合颁布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切实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政治任务,作为创建文明生态城市的重要内容,精心谋划、合理布局、统一标准、规范建设。在全县范围内形成布局合理、网络健全、设施适用、功能完善、管理科学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逐步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产业化。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管理,积极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立完善再生资源经营管理机制,努力实现城区内90%以上的社区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站(点),90%以上的从业人员纳入规范管理,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指定的市场交易和集中处理,90%以上的再生资源得到回收利用,形成以城市社区绿色回收站(点)为基础,分拣处理中心为核心,加工利用为目的,点面结合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促进再生资源行业经营健康、有序发展。
三、实施步骤、时间安排和工作重点
全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从2008年11月份开始启动,各项管理、建设工作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一)成立组织,完善机制
时间安排:2008年11月30日前完成
工作重点:
1、成立“潢川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领导小组”。 县政府副县长胡国平任组长,县政府法制办、商务局、发改委、公安局、工商局、环保局、建设局、规划办、行政执法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局委分管领导,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分管建设、规划工作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商务局,叶先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孙庭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2、依据《办法》规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潢川县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实施方案》和《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通告》及具体实施措施;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
3、各成员单位对照职责分工和任务分解,制定本系统实施方案和管理措施;按照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要求,抽调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的骨干人员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实和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的力量,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宣传发动,澄清底数
时间安排:2008年12月15日前完成
工作重点:
1、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宣传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战略意义、工作目标和主要措施,营造、扩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和社会声势。
2、认真澄清全县范围内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回收站(点)的具体位置、法人代表(业主姓名),证照情况,消防安全设备设施,有无围墙,有无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等方面内容。
(三)结合“六城联创”,开展专项整治
时间安排: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
工作重点: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六城联创”办公室,结合排查情况,对全县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1、对城区内证照不全(含未变更),安全生产、消防等设备设施不齐全,无围墙、有影响市容市貌行为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予以限期清理,迁出城区。
2、对城区内符合要求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按照设置标准开展行业管理,促使其规范经营。
3、对农村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实行规范管理,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
(四)制定产业规划,加快体系建设
时间安排:2009年元月31日前完成
工作重点:
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潢川县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快我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五)落实《办法》规定,加强监督管理
时间安排:从2009年元月1日起实施
工作重点:
各成员单位在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遵循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原则,贯彻落实《办法》规定,认真开展日常监管。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做好重点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
四、部门职责和工作任务
根据《办法》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和任务分解:
1、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法》的贯彻、落实和宣传工作,制定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综合治理活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证《办法》的顺利实施。
2、商务局作为全县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和行业管理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会同发展改革、公安、工商、环保、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办理备案登记,开展人员培训和上岗证发放等工作;负责对违反《办法》第七条等有关规定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3、发改委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再生资源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再生资源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
4、公安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治安管理;对从事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办理备案登记;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5、工商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注册登记管理、核发《营业执照》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的监督管理。
6、环保局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7、建设局、规划办负责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城市规划,依法对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清理整顿。
8、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城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乱堆乱放回收物品、其他杂物和影响市容市貌行为进行清理整顿。
9、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的选址布点、场地使用等协调工作;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废旧物资收购站点和“拾荒村”进行全面清理;负责协调辖区内社区、居委会、生产企业与回收站(点)之间的关系,确保本辖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和管理符合《办法》规定。
五、管理措施
1、成立行业协会。鼓励再生资源经营企业和回收站(点),加入县再生资源协会,并同时加入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经营。
2、实行系统化管理。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在较大的居民区设置绿色社区回收站(点),在较小的居民区配置流动收购车,在近郊建立再生资源分拣处理中心(交易市场)。对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的单位和个人,全部纳入县再生资源绿色回收网络统一管理。
3、具备经营资格。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企业和经营业主,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并到县商务局和公安局办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和《生产性、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备案登记证明》等备案手续。
4、规范市场秩序。在铁路、施工工地等场所附近,不得设点收购废旧金属。在工业生产、城市建设的拆迁过程中所产生的生产性废旧金属,应当直接交售已经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的回收经营企业,不得随意处理给没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和个人。
5、控制发展区域。在城区内现有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进行清理整顿的同时,明确以潢川宾馆为中心半径5公里内为控制发展区域。即:航空北道黄塘埂以南,迎宾路新一中、潢光路启明中学以北,弋阳路、三环东路汽车检测线以西,潢隆路、三环西路22万伏变电站以东。
6、鼓励综合利用。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企业和经营业主,可以对收购再生资源按不同材质、用途进行分类和初级加工,具备条件的可建立深加工基地,利用高新技术对再生资源进行开发与利用,逐步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强力推进。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领导,要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作为一项民心工程,作为我县推动循环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任务,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切实做到一把手亲自挂帅,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树立长期作战意识,把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经常研究部署,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转变作风,健全机制,常抓不懈,逐步形成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的管理体系。
2、广泛宣传,正确引导。认真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宣传周”活动,在县主流宣传媒体开设专栏,在公共场合张贴县政府《通告》和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送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宣传作为重要的公益宣传任务,引导广大群众及再生资源行业从业者提高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认识,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促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顺利进行。
3、齐抓共管,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本部门的相关职能,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在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办理营业执照和备案登记等工作中要实行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工作的有条不紊开展。
本实施方案由潢川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