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2009〕6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嘉奖的
决 定
(二○○九年二月十日)
2008年,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全面贯彻计生政策,狠抓基层基础工作,认真落实四项手术任务,全县人口与计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县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03‰,政策生育率达到99.7%,统计准确率100%。荣获全省计划生育科技服务技术竞赛二等奖,全省信息化建设甲级县和药具管理服务甲级县站。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位居全市第三位,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在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专业工作会上多次作典型经验发言,全市多次在我县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专业现场会,开创了我县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为此,县政府决定,对县计生委予以嘉奖。
希望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系统的全体干部职工,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认真落实上级计划生育政策,加大工作力度,努力稳定全县低生育水平,争创全省优质服务县,为推动全县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