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2009〕22号
潢 川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在全县开展粮食生产高产竞赛活动的意见
(二OO九年三月十六日)
为进一步巩固提高我县粮食生产综合能力,促进粮食单产大幅度提升,实现粮食总产再创新高,确保全县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积极打造全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和新农村建设特区,根据中央[2009]1号文件精神和县政府县长赵亮在县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开展粮食生产高产竞赛活动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2009年中央1号文件为指导,以粮食生产核心区和新农村特区建设为主线,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核心,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在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的同时,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强化科技服务支撑,深入开展粮食生产高产创建竞赛活动,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提高粮食单产,增加粮食总产,提升粮食品质,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二、竞赛内容及目标
在全县主要围绕着“粮食高产、粮食增产、种粮大户、高产创建、服务指导”等5个方面,组织开展竞赛活动。
总体目标是:通过粮食生产高产创建竞赛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县引进推广优质高产农作物新品种种植140万亩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精量半精量播种、旱育稀植等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累计面积达到270万亩次以上;实施病虫害统防统治30万亩,带动全县开展有效病虫害防治180万亩次以上;良种良法配套生产,科技贡献率较上年提高10%左右;建成水稻丰产基地85万亩,平均单产达到
三、考评办法
由县政府办牵头,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农业、财政、监察、统计、科技、农机等有关部门参加,组成联合考核组,由考核组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对全县粮食生产高产竞赛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评审和验收。
1、逐级申请、验收考评。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现场验收的办法,由考核组对申报农户、乡镇(场、办事处)及创办的“百、千、万”示范点的粮食种植面积、单产、总产进行考评。
2、随机抽样、实割实测。所申报的乡镇、办事处,由统计局农调队根据高、中、低三种类型的田块,随机选择三个不同类型的村,每个村随机选择三个组,每个组随机选择三块田,每块田随机选5个点,通过实割实测,综合测算出粮食平均单产,从而推算出总产,作为考评依据。
3、对粮食最高单产的考核。按照随机抽样、实割实测的办法,由考核组对申报单位、“百、千、万”示范点进行考评,测算出平均单产,并确定全县最高单产。属种植大户的连片种植面积须达到10亩以上,“百、千、万”示范点的连片种植面积应在100亩以上。
4、对高产先进乡镇(办事处)的考核。以乡镇(场) 、办事处为单位,由考核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随机抽样、实割实测的办法进行测产,计算出粮食单产及总产,按粮食总产较上年增幅为依据,在全县进行排序。乡镇(办事处)“百、千、万” 示范工程高产创建工作开展较好,有2个百亩核心区、1个千亩示范区、1个万亩示范区,高产创建方案、领导组织、标志牌等齐全;大力推广优质高产农作物新品种,乡镇范围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农业先进技术应用普及率达到80%以上。
5、对种粮大户的考核。在种粮大户自荐的基础上,由考核组根据种粮户的实际种植面积(包括农户承包的土地及流转的土地),采取实地丈量、随机抽样、实割实测的办法进行考核评审。要求粮食种植面积必须在300亩(含300亩)以上,水稻单产达650公斤以上,小麦单产400公斤以上;综合素质高,科技意识强,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高,有较强的代表性、典型性。
6、对高产竞赛服务的考核。以县、乡农业科技人员及县直涉农部门为主,由考核组采取个人自荐、民主评议、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考核、评审。要求组织得当,措施有力,服务体系完善,特别在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及“百、千、万”高产创建示范工程等方面成效显著;责任心和业务能力强,并在良种引进、技术推广、病虫害防治、高产创建等方面贡献突出。
7、对“百、千、万”高产创建的考核。要求领导重视,创建措施得力,平均单产高,高产创建方案、领导组织、标志牌等齐全,带动作用好;创办的百亩核心区平均单产达到850公斤,千亩示范区平均单产达到700公斤,万亩示范区平均单产达到650公斤;高产创建方案、领导组织、标志牌等齐全;大力推广优质高产农作物新品种,示范区内良种覆盖率达到100%;农业先进技术得以广泛推广应用。
四、奖励意见
依据考核组考核、评审、验收结果,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为我县粮食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乡镇(场、办事处)、行政村、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和表彰。
1、最高单产奖。主要指水稻、小麦平均单产最高的田块,示范点或种粮大户均可。水稻、小麦各设1个最高单产奖,奖金各为10000元。
2、种粮大户奖。按照全年产粮贡献,全县奖励10个,各奖励5000元。
3、高产先进奖。主要指在全年粮食生产竞赛活动中领导重视、措施得力、产量高、贡献大的先进乡镇(办事处)。先进乡镇(办事处)设立6个,奖金10000-30000元。
4、竞赛服务奖。设立优秀组织奖2个,各奖励2万元;先进个人奖50个,各奖励1000元。
5、示范创建奖。共安排奖励资金10万元,重点奖励在“百、千、万”高产创建示范工程中有突出贡献的乡镇(场、办事处)、行政村、县直有关部门及县、乡科技人员。
五、县政府办公室要根据此意见,再制定具体的考核评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