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2009〕46号
潢 川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批转县农业局财政局潢川县2009年水稻玉米棉花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关于《潢川县2009年水稻玉米棉花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国家农作物良种推广项目顺利实施。
潢川2009年水稻玉米棉花良种补贴项目
实 施 方 案
(县农业局 县财政局 二OO九年六月)
我县是农业大县和全省重要的粮食主产县,2006—2008年粮食总产量连续三年超过10亿斤,对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今年国家加大了农作物良种补贴扶持力度,在全国实行水稻、玉米、棉花良种补贴全覆盖。为认真抓好我县水稻、玉米、棉花良种补贴工作,切实把良种补贴资金落实到户,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09〕20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09年我县水稻、玉米、棉花良种补贴项目实施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为出发点,以“全面覆盖、整体推进、因地制宜、补贴农民”为总目标,对全县农民(农场职工)种植的水稻、玉米、棉花进行良种补贴。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优质良种推广步伐,加速高产高效集成技术的普及应用,实现良种良法相配套。通过扎实开展高产创建活动,积极建立良种补贴核心技术示范区,树立高产典型,展示新优品种,扩大辐射带动,有力推进全县水稻、玉米、棉花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发展,全面提升我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水稻、玉米、棉花良种补贴项目,进一步调动农民种植积极性,稳定扩大种植面积,水稻面积确保82.5万亩以上;大力推广超级杂交稻,普及应用配套集成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实现良种良法相配套,充分发挥水稻高产稳产的优势,主攻单产,增加总产,确保全县秋粮总产稳定在9.5亿斤以上,力争再创历史新高;适应市场专用化、优质化、多样化的需求,积极推进优质稻米生产,进一步优化品种品质结构,扩大加工转化能力,实施产业化经营,提高生产效益,实现高产高效,促进农民增收。
三、补贴范围、对象与标准
(一)补贴范围:2009年我县水稻、玉米、棉花良种补贴范围为22个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及国有农场。
(二)补贴对象:生产中使用水稻、玉米、棉花良种的所有农户(农场职工)。
(三)补贴标准:水稻每亩15元,玉米每亩10元,棉花每亩15元。
(四)补贴方式:水稻、玉米、棉花良种补贴采取现金直接补贴的方式,实行良种推介、自愿购种、直接发放。严禁按人头或耕地面积平分补贴资金。
四、项目区补贴面积核定办法
认真核定补贴面积是实施好我县水稻、玉米、棉花良种补贴项目重要前提和基础保证。各乡镇、办事处(场)要按照整体覆盖、逐级上报汇总的原则,严格落实种植面积后,制定补贴分户清册。首先,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和品种名称后,由各村委会登记、核实、公示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汇总、审核后,将本辖区种植面积和品种上报县级农业部门。县级农业部门复核确认后,会同财政部门逐级汇总报省,并建档备案。
五、良种种植清册的制定
编制补贴分户清册。村委会根据农户申报的种植面积,制定玉米、水稻良种补贴分户清册。清册内容包括户主姓名、种植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内容。分户清册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汇总、审核后,上报县级农业部门。县级农业部门复核确认后,交同级财政部门。
六、严格补贴资金发放程序
采取“一折通”(一卡通)方式发放补贴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农业部门复核后的水稻、玉米、棉花良种补贴分户清册中所列补贴数额,会同承办银行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的固定补贴存款账户,乡镇财政部门按照分户清册负责发放补贴兑现通知书(附件3)。农民领取补贴兑现通知书时,应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指印。领取通知书后,农民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和农民固定补贴存款折、良种补贴兑现通知书可随时到承办银行营业网点办理补贴资金存取款业务。承办银行营业网点为农民办理良种补贴手续时,应在存款折摘要栏内注明“水稻、玉米、棉花良种补贴”字样。
七、健全良种补贴档案
各地要加强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建立健全良种补贴明细档案,实现县级有区域图、乡级有落实表、村级有分户清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做好农户种植分户清册的制定工作,分户清册一式四份,分别用于行政公示和补贴资金发放时农民签字确认。分户清册以村组为单位在村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另两份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存档备查一份,另一份上报县财政局、农业局审核。
八、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良种补贴落实到位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为了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县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农业领导任组长,农业、财政、发改委、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良种补贴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措施落实、督导检查、总结交流等。各乡镇、办事处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同时,成立专家指导组,负责制定水稻、玉米、棉花等高产高效综合栽培技术方案,开展技术培训宣传与技术指导服务等项工作。确保把优良的种子及时供销到户,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位,配套技术及时指导到田。
(二)加强政策宣传,广泛动员发动。各乡镇、办事处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现代传媒手段,采取县电视台良种补贴政策讲座、张贴宣传单和标语、组织人员到农村宣讲、群发手机短信等形式,重点宣传良种补贴项目相关政策、规划布局、目标措施等,让良种补贴政策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努力促成项目区领导高度重视、政府统一组织、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干部积极工作、群众涌跃参与、社会各界积极支持等有利于项目实施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种子质量和价格的监管工作。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种子质量进行监管。供种企业要对供种质量负全责。为确保供种质量,供种企业应按照就近检测的原则,主动按检验批次送样到具备资质条件的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质量检验,由检测单位出具种子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后方能供种,受检率应达到100%。农业部门要配合县级物价部门加大对供种企业的良种销售价格的监管,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和企业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四)搞好技术指导,实现良种良法配套。农业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农民实现良种良法相配套,认真抓好项目区玉米、水稻等优势粮食作物技术培训与推广工作,通过层层举办技术培训班、专家技术讲课、送科技下乡、开展科技入户等各种途径,争取达到项目区家家都有明白人,户户都有明白纸,切实把优质粮种植技术落到实处;同时,要认真抓好水稻高产创建活动,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实化措施,抓好指挥田,办好示范方,引导广大种粮农民用良种、配良法,科学管理,优质高产,真正提高广大农民科技种粮水平。
(五)强化项目监管。一要做到政策公开。补贴资金的安排使用,遵循“政策公开、标准统一、直补到户”的原则,实行“四公开”和“四到户”,即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补贴兑现到户。二要实行严格督查。农业和财政部门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采取不定期抽查、明查暗访、专家组督导等有效形式,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核对良种种植清册、种植面积与实际补贴金额是否一致,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县级农业、财政、发改、监察部门都要设立举报电话或政策咨询电话,对农民群众举报的事项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进行查证落实,尽快解决,维护好广大种植农户的切实利益,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圆满完成项目任务。三要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主动会同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做好良种供应,防止假冒伪劣种子进入生产领域,切实保障种子供应市场渠道畅通、规范有序。
(六)强化资金管理。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规定严格使用。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财政部门应安排良补项目所需配套推广工作经费,保证补贴品种推介展示、配套核心技术示范、高产攻关创建、技术培训宣传、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档案建立、项目实施、专家督导和监督检查等管理支出,严禁挤占挪用中央下拨的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严肃工作纪律,发现有违规行为的,除追回补贴资金外,还将对有关单位和当事人严肃查处,并通报全县。
(七)搞好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良种补贴项目,切实把项目实施工作作为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贴资金预算、拨付工作;农业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制定方案、良种推介、技术服务等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良种补贴项目搞好服务。
附件:1、潢川县2009年水稻、玉米、棉花良种补贴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2、潢川县水稻良种补贴面积分解表
附件1:
潢川县2009年度水稻、玉米、棉花良种补贴项目
领 导小 组 名 单
组 长:郭克明(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欧阳声波(县政府政府办副主任)
朱永平(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王学清(县农业局局长)
邱召健(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王洪钢(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爱伟(县发改委副主任)
叶宗来(农业局副主任科员)
赵培森(农业局种植业股股长)
蒋明远(财政局农财股股长)
刘建国(县种植管理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叶宗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农业局。电话:0376—3931692
附表2:
2009年度水稻良种补贴面积分配表
单位:亩
单 位 | 分配面积 | 备 注 |
卜集 | 2600 | |
付店 | 49100 | |
黄湖 | 4575 | |
来龙 | 45624 | |
隆古 | 28462 | |
白店 | 55500 | |
桃林 | 66454 | |
张集 | 56430 | |
踅孜 | 24348 | |
弋阳 | 10348 | |
春申 | 7998 | |
定城 | 5025 | |
江家集 | 42219 | |
传店 | 42708 | |
魏岗 | 58330 | |
双柳 | 32107 | |
黄岗 | 59890 | |
仁和 | 41768 | |
伞陂 | 47962 | |
上油岗 | 37110 | |
谈店 | 68485 | |
合计 | 7870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