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2010〕1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潢川县2010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意见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潢川县2010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自身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O一O年元月一日
2010年潢川县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县林业生态建设,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0年潢川县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加强林业建设作为增加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的重要举措来抓,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大力发展现代林业,加快建立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全面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谐、秀美潢川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建设任务
(一)林业生态造林2.48万亩
1、完成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工程1.21万亩,其中长防封育0.6万亩;
2、完成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0.18万亩;
3、完成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工程0.344万亩;
4、完成环城防护林及城郊森林0.046万亩;
5、完成村镇绿化工程0.7万亩。
(二)林业产业工程任务2.6万亩
1、全县新发展花卉苗木2.35万亩;
2、退耕还林后续产业新发展经济林0.25万亩。
(三)茶产业工程1.8万亩
(四)全县参加义务植树42万人次,义务植树189万株。
(五)落实人人“栽好一棵树”号召,实施“森林进城、花木围城、园林美城”工程,按照县园林城市创建方案要求实施。
各乡镇具体任务见附表
三、工作重点
2010年林业生态建设主题是:做好“三篇文章”,实施“七大工程”。“三篇文章”即林业生态建设提速,打造生态屏障;花木产业提质,让花木秀美潢川;茶产业提效,实现绿色富民。这“三篇文章”涵盖了潢川林业“七大工程”,即领导示范工程,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工程,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工程,“花木围城”工程,村镇绿化工程,茶产业工程。
“七大工程”内容
1、领导示范工程。每个乡镇(场)、办事处党委书记、乡镇长(主任)、副书记、分管副乡镇长每人分别建规模在100亩以上绿化示范点。要突出规模、精品、示范。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义务植树要与“森林进城、花木围城、园林美城”和领导绿化示范点紧密结合,包栽植、包管护、包成活,突出绿化成效。全县领导干部绿化示范点76个,其中市级绿化示范点4个,县乡级绿化示范点72个。
2、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工程。在“五河”即淮河、小潢河、白露河、春河、寨河及库塘周围,大力营造乔灌结合的水源涵养林,提高森林的涵养水源和调节地表径流的生态防护功能。在“三岗”即西大岗、东大岗、百里长岗和南部浅山丘陵地带大力营造水土保持林,增加森林植被,提供生态安全保障。
3、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在对京九、宁西铁路,312、106国道,沪陕高速和省、县、乡廊道绿化完善的基础上,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一是加大宽度,形成一条条宽
4、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工程。结合粮食主产区建设,在北部及中部以农田林网为重点,形成点、片、网、带相结合的农田防护林体系,达到农田林网化、路渠林带化、经济林基地化、村庄林场化、林农经营立体化、村镇园林化。创造有利于农作物生长发育的环境,以保证农业生产稳产、丰产、高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5、“花木围城”工程。(1)实施“一园两带”精品工程。“一园”即“万亩花木精品博览园”,“两带”即106国道城区连接线花木生态带和312国道城区连接线花木生态带。快速推动“万亩花木精品博览园”建设。集中精力抓好106、312两条窗口路段的绿化示范工程,提高绿化美化品味,使潢川窗口更亮、更美。(2)环城防护林及城郊森林。总体要求是距离城市10公里范围内的近郊营造环城防护林带,林带宽度达到
6、村镇绿化工程。与实施新农村建设规划相结合,与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市、县示范村相结合。坚持适地适树,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花则花;采取环境保护型、生态经济型、生态景观型、生态园林型多种模式,一路一景,一村(镇)一品,大力推进村镇绿化;在村镇周围、村内道路两侧和农户房前屋后及庭院内,采用乔木、灌木、藤本、花卉立体式绿化、美化,以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彰显示范村的生态景观,提高生活质量。
7、茶产业工程。茶叶也是林业的组成部分,把茶叶发展规划与林业生态建设规划有机结合,在南部山区、河流及水库周围,凡适宜种茶的地方,优先安排种茶,扩大规模,提高品质,打造品牌。
四、时间要求
1、2010年元月31日以前,掀起整地植树高潮,完成任务的90%;
2、
3、
4、2010年3月中旬,县将组织人员对栽植情况进行统一检查验收,进行排名、通报。待省、市核查验收后,秋季,县委、县政府将对当年新栽树木的成活率、保存率再进行第二次验收,并以此作为兑现政策和奖惩的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
各乡镇(场)、办事处党委、政府要全面履行组织本辖区现代林业发展的行政职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把造林绿化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把林业建设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形成重视林业、支持林业、大办林业的有效激励机制。确保各单位承担的绿化任务顺利完成。
(二)创新机制
坚持“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按照“谁造谁有、合造共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制定优惠政策,采取多种措施,组织发动全县干部职工、社会各界人士承包造林,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造林绿化的积极性。
(三)政策扶持
1、省级奖补。省政府实行以奖代补,标准为: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人工造林180元/亩,封山育林50元/亩;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工程,按折算片林面积150元/亩;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环城防护林和城郊森林、村镇绿化工程,按折算片林面积180元/亩;退耕还林后续经济林300元/亩。
2、县财政奖补。(1)农田防护林省级按折算片林150元/亩,县财政另补30元/亩,达到180元/亩;(2)加大对林业专业合作社和造林大户的奖励力度。凡新造成片乔木林30亩以上者,经秋季验收保存合格,县财政按100元/亩给予奖励。(3)加大对乡镇、办事处组织造林和建精品示范点的奖励力度。凡新造成片乔木林30亩以上,且乡镇、办事处成片造林面积达到200亩以上的;或完成绿化示范点较好,达到精品工程的;经秋季验收保存合格,奖励乡镇2万元。(4)加大对任务完成好的奖励力度。凡是年终对任务完成好的和在省、市检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乡镇、办事处,年终将给予重奖1—10万元。凡在万亩花木精品博览园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年终将给予重奖。
3、统一供苗鼓励。为迅速掀起植树造林高潮,林业局先组织30万株苗木优先供给乡镇、办事处造林,苗源以本乡镇、本地为主,提高造林成活率,资金从省以奖代补经费中解决。
(四)加大惩处
年终对完不成任务的乡镇、办事处,按行政不作为给予处理,责成监察局对乡镇(场)、办事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诫勉谈话,并给予经济处罚。
(五)强化督查
林业生态建设列入县委、县政府“三重”工作,重点督查。各乡镇(场)、办事处在植树时期每5日对县政府报一次工作进度。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效能监察室要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0一0年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