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2010〕2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国务院定于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09]59号)、《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信政文[2009]227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人口普查是国务院统一部署的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这次人口普查主要是全面调查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我县人口的发展变化情况,查清10年来我县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查清我县较为突出的流动人口问题、人口老龄化状况等,为研究制定我县人口发展战略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我县是人口大县,全面做好此项工作意义重大。
二、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
三、普查的组织与实施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人口普查工作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进行。为加强对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潢川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实施等工作。县政府把人口普查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要于2010年3月底前建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居住人口较多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村(居)委会也要于2010年4月底前建立相应的普查组织,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普查工作,及时解决普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选调(聘用)文化水平较高、身心健康、认真负责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二)落实责任,加强协作。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要强化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人口普查工作中的问题。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要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普查工作。特别是公安、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配合入户登记调查,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宣传新闻单位要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报道,为普查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县政府有关部门、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有关要求,选聘一批高素质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认真搞好业务培训,建立一支敢拼能胜的普查队伍,为圆满完成普查任务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持。为确保人口普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人口普查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我县第六次人口普查任务顺利完成。
(三)广泛动员,加强宣传。人口普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涉及到千家万户和社会的各个方面。因此,要充分发挥宣传、新闻等部门的作用,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大力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街道、村(居)委会都要积极行动起来,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人口普查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自觉支持、配合各级普查工作机构,共同做好人口普查工作。
(四)落实经费,保证普查。按照国务院国发[2009]23号、省政府豫政[2009]59号及市政府信政文[2009]227号文件要求,第六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分级负担,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并根据普查工作需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特别要保证按时足额支付聘用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报酬。同时,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还要落实普查机构办公场地,配备普查所需设备,为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创造必要条件。
四、依法普查,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依法普查。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县、乡两级政府统计执法机构和政府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O一O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