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2010〕12号
潢 川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对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金融机构
进行奖励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200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内各金融机构抢抓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机遇,创新金融产品,创新金融服务,在全市率先推出“金融机构+公司+农户+保险”的金融产品,出台了全市第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贷款办法等,大力支持地方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全年各金融机构贷款余额达96.7亿元,新增30.5亿元,新增存贷比达232.5%,有力支持了县域经济发展和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为表彰先进,鼓舞干劲,依据《潢川县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目标考核奖励办法》(潢政[2009]40号),县政府决定对超额完成新增贷款任务、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中国工商银行潢川支行奖励8万元,中国农业银行潢川支行奖励8万元,潢川农村信用联社奖励8万元,中国建设银行潢川支行奖励6万元。
县政府希望受奖励的金融机构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争取更多资金用于县域经济发展。希望县内其他金融机构以先进为榜样,创新产品,创优服务,共同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O一O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