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2010〕48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潢川县财政供养人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潢川县财政供养人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年
潢川县财政供养人员专项清理工作
实 施 方 案
(县财政局 二○一○年八月)
为加强财政供养人员和参加养老保险人员管理,严肃财政、编制、人事劳动工作纪律,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从8月份开始,集中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县统一组织开展财政供养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目标和任务
通过财政供养人员专项清理,澄清财政供养人员底数和参加养老保险人数,强化财政供养人员和参加企业、事业养老保险人员监管,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解决财政供养人员和参加养老保险人员管理中不同程度存在的虚报、冒领、多领和超标准、超范围领取等方面问题,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和谐发展。
二、范围和内容
专项清理的范围包括:各级财政供养人员(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财政供养人员和中小学教师),参加企业、事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财政负担医药费、护理费的企业离休干部。专项清理的主要内容为:“澄清五个底数,清理七类人”。“澄清五个底数”,即:一是财政供养人员(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财政供养人员和中小学教师)底数;二是财政负担的离退休人员底数;三是事业单位领取养老保险金人员底数;四是企业单位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人员底数;五是财政负担医药费、护理费的企业离休干部底数。“清理七类人”,即: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2、不符合政策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以及从事其他工作半年以上,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 3、财政供养人员亡故,继续领取工资的;4、事业、企业单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亡故,继续领取养老金的;5、不在特定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殊岗位、艰苦岗位津(补)贴的;6、不符合遗属困难补助条件,领取遗属困难补助的;7、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虚报冒领工资、离退休费、各类津(补)贴和补助费的。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县专项清理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上下联动“和“单位自查整改,组织监督核查,查纠与惩处相结合”的方法,分四个阶段实施,于9月底前基本结束。
1、宣传发动阶段(
2、自查自纠阶段(
为保证自查效果,县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进行重点督导,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工作。各单位也要组织力量开展内部检查,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
3、重点核查和检查阶段(
4、查处整改阶段(
四、专项清理的有关规定
在专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实事求是、宽严适度、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这次专项清理鼓励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七类人”问题的单位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不再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各部门各单位对其所属单位进行的内部检查,视同自查。
(二)对重点核查和检查发现“七类人”问题的,除依法进行财务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对存在“七类人”的单位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对专项清理工作中敷衍塞责的部门和单位,主管部门和专项清理领导机构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本《实施方案》印发后单位再新发生“七类人”问题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追缴虚报冒领的财政资金,并依纪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五、专项清理的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实行条块结合,分级负责。
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县委副书记、县长赵亮任组长的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倪天成,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田合印,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湛诚任副组长。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制办公室、县老干部局、县审计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本次专项清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清理的日常工作(见附件1)。办公地点设在县财政局,联系电话:5528606
各乡镇、办事处和县直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负责本乡镇、本单位的专项清理工作。各乡镇、办事处和县直单位要在
六、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近年来,财政供养人员和参加养老保险金人员管理存在诸多问题,此次专项清理工作涉及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事关行政成本和行政效能,事关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府形象,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站在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二)周密组织,注重实效。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精心组织安排。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抓好自查清理和审核整改工作。尤其要严把审查核查关,逐人逐单位进行审核,防止图形式、走过场。要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严肃纪律。县专项清理工作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指导,做好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重点环节、重要部位的监督。注意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总结经验,推动工作。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切实加强社会监督,依靠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做好专项清理工作。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群众反映和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认真清理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