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2011〕8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潢川县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和 运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潢川县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一日 潢川县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 实 施 方 案 (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二月一日) 为进一步健全我县生活垃圾集运体系建设,完善运营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建制乡镇生活垃圾集运设施的社会效益,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县区域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及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信政办[2010]12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总目标,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分类指导,创新机制”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县域“村组保洁、乡镇转运、县区运输、集中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促进县域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产业化、市场化,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优化人居环境。 二、主要任务 2011年3月底前,规划建设一批村、乡镇生活垃圾收集站(点),全面完成全市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配套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2011年年底前,初步形成“村组保洁、乡镇转运、县运输、集中处理”的县域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和安全稳定的运营机制。2012年年底前,建立较为完善的县域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形成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及运营管理机制。 (一)科学规划建设村、乡镇生活垃圾收集站(点)。根据县情实际,充分利用现有垃圾处理场,兼顾当前,着眼长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村、乡镇垃圾收集站(点)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县城区周边乡镇生活垃圾由县处理场集中收集和处理;距离城区较远的乡镇合理规划建设区域性生活垃圾填埋场予以收集和处理。 (二)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减量收集处理。根据农村生活垃圾无机物含量少的特点,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加强从源头推行垃圾分类减量收集处理的宣传和引导。对可氧化的有机垃圾实行就地集中堆肥处理;对不能氧化的塑料、玻璃、泡沫等垃圾,能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处理;对建筑垃圾要进行定点集中堆放,采取回填路面等方式进行再利用;对医疗废弃物应单独收集存放,由县卫生主管部门安排统一运输处理,不能进入生活垃圾中转或处理设施。 (三)建立完善环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运营体系。建立村、乡镇、县三级保洁环卫队伍,村组保洁是基础,要以村为单位组建卫生保洁队伍,村、组应配备保洁员,人数根据村庄大小的工作任务确定,负责房前屋后、村道、沟渠及其它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垃圾转运是关键,乡镇要建立稳定的环卫队伍,负责镇区的环卫保洁,将生活垃圾收集至生活垃圾中转站或集中堆放点,设立专职操作人员对中转站设施设备进行使用、维护和日常管理,同时负责将中转站及垃圾点的垃圾转动到垃圾转运车上。运输处理是重点,县依托现有垃圾场,成立专门的环卫车队,统筹运用省政府配发的压缩式垃圾车和垃圾清运车,负责将各乡镇的生活垃圾从中转站或集中堆放点运输到县生活无害化处理场。与各乡镇签订环卫责任目标,保证各乡镇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三、实施步骤 1、建设村、乡镇生活垃圾收集站(点)。各乡镇要根据当地情况和实际需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村组、乡镇垃圾收集站(点)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完成时限:2011年3月底前,责任单位:各乡、镇。 2、成立机构,组建环卫保洁队伍。各乡镇要设立专门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并统一配置保洁工具。制定保洁员职责、日常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完成时限:2011年3月底前,责任单位:各乡、镇。 3、制定潢川县乡镇生活垃圾收集体系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完成时限:2011年2月底前。责任单位:六城联创办、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4、制定潢川县乡镇村、乡镇保洁和垃圾收集管理费征收办法。完成时限:2011年2月底前。责任单位:县物价局、财政局。 5、实行村组保洁。通过大力宣传引导居民将日常生活垃圾分类定点倾倒或堆放,村、组保洁员负责房前屋后,村道、沟渠及其它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并将垃圾统一收集到村组垃圾收集点。完成时限:2011年4月底前开始实行,责任单位:各乡、镇。 6、实现乡镇转运。垃圾转运是关键。各乡镇要建立稳定的环卫队伍,负责镇区的环卫保洁,将垃圾收集至垃圾中转站或集中点,设立专职操作人员对中转站设施设备进行使用维护及日常管理,同时负责将集镇垃圾收集点的垃圾转运至乡镇垃圾站(点)。完成时限:2011年底前开始实行,责任单位:各乡镇。 7、实现县级运输、集中处理。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依托垃圾场负责成立专门的运输公司,选建车辆停放场,统筹运用省政府配发的压缩式垃圾车和垃圾清运车,负责将周边乡镇的生活垃圾从中转站或集中堆放点运输到垃圾场进行集中处理,杜绝简易堆放和填埋,县政府要与各乡镇签定环卫责任目标,保证各乡镇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完成时限:2011年4月底前开始实行,责任单位: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8、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减量收集处理。加强对从源头推行垃圾分类减量收集处理的宣传教育和指导。制定垃圾分类减量收集处理方案。完成时限:2011年1月底前,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四、经费保障 1、乡镇管理经费。村组、乡镇生活垃圾收集站(点)建设、保洁员工资,环卫保洁工具购置和垃圾收集管理费用由各乡镇、村组统筹解决。 2、县运输经费。垃圾场车队日常运行费用由县统筹解决。县财政局负责核定垃圾运输车辆的运行燃油费、日常检修费、驾驶员工资及车辆停放建设费等日常运行费用。 3、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县政府年终对乡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绩效给予奖励。 五、组织领导 成立潢川县乡镇生活垃圾收集体系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抓好落实。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行政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六、督查考核 督查考核分日常检查和月督查两种形式,日常检查由县六城联创办与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主要对垃圾收集清运等日常管理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月检查由县联创办、财政局、环保局、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共同抽调人员组织开展,督查按照“量化”打分评比。县联创办印发月通报,通报结果作为政府年终对各乡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