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潢川县粮食生产高产竞赛活动意见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潢川县粮食生产高产竞赛活动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推动我县粮食生产再上新台阶。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潢川县粮食生产高产竞赛活动意见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粮食生产综合能力,促进粮食单产持续增长,实现粮食总产再创新高,确保全县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争做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排头兵,积极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确保粮食生产安全。根据中共中央[2011]1号文件和省、市委农村工作会会议精神,毫不松懈抓好粮食生产,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在2010年粮食生产高产竞赛的基础上,特制定全县2011年开展粮食生产高产竞赛活动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2011年中央1号文件为指导,以粮食生产核心区和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为主线,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核心,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在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的同时,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强化科技服务支撑,深入开展粮食生产高产创建竞赛活动,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提高粮食单产,增加粮食总产,提升粮食品质,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二、竞赛内容及目标
在全县主要围绕着“粮食高产、粮食增产、种粮大户、高产创建、服务指导”等5个方面,组织开展竞赛活动。
总体目标是:通过粮食生产高产创建竞赛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县引进推广优质高产农作物新品种种植140万亩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精量半精量播种、旱育稀植、工厂化育秧等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累计面积达到300万亩次以上;实施病虫害统防统治300万亩次以上;良种良法配套生产,科技贡献率较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左右;建成水稻生产基地85万亩,平均单产达到625公斤以上,其中超级稻69万亩,单产达到635公斤;建成小麦生产基地55万亩,平均单产达到310公斤。创建水稻生产“百、千、万”示范工程100个,面积20万亩,单产达到650公斤;创建小麦“百、千、万”工程50个,面积10万亩,单产达到350公斤以上。建立一个高标准县级超级水稻“百、千、万”高产创建示范方和一个水稻“种三产四”高产创建示范方,建立两个高标准县级小麦“百、千、万”高产创建示范方;通过高产种植、示范带动,力争全县全年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4亿斤以上,再夺全国和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县。
三、考评办法及原则
(一)考评原则
由县政府办牵头,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农业、财政、监察、统计、科技、农机等有关部门参加,组成联合考核组,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对全县粮食生产高产竞赛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评审和验收。在考核、评审、验收时,遵循两个原则:一是逐级申请、验收考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现场验收的办法,由考核组对申报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乡镇(场、办事处)及创办的“百、千、万”示范点的粮食种植面积、单产、总产进行考评。二是随机抽样、实割实测原则。所申报的乡镇、办事处,由考核组根据高、中、低三种类型的田块,随机选择三个不同类型的村,每个村随机选择三个组,每个组随机选择三块田,每块田随机选5个点,通过实割实测,综合测算出粮食平均单产,从而推算出总产,作为考评依据。
(二)考评办法
1对粮食最高单产的考核。按照随机抽样、实割实测的办法,测算出平均单产,并确定全县最高单产。属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连片种植面积须达到10亩以上;属于“百、千、万”示范点的连片种植面积达到100亩以上。
2、对高产先进乡镇(办事处)的考核。以乡镇(场) 、办事处为单位,由考核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随机抽样、实割实测的办法进行测产,计算出粮食单产及总产,按粮食总产量和较上年增幅为主要因素,在全县进行排序;乡镇、办事处 “百、千、万” 示范工程高产创建工作开展较好,有2个百亩核心区、1个千亩示范区、1个万亩示范区,高产创建方案、领导组织、标志牌等齐全;大力推广优质高产农作物新品种,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农业先进技术应用普及率达到80%以上。
3、对种粮大户的考核。在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自荐的基础上,由考核组根据种粮户的实际种植面积(包括农户承包的土地及流转的土地),采取实地丈量、随机抽样、实割实测的办法进行考核评审。要求粮食种植面积必须在500亩(含500亩)以上,水稻单产达650公斤以上,小麦单产400公斤以上;综合素质高,科技意识强,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高,有较强的代表性、典型性。
4、对高产竞赛服务的考核。以县直涉农部门及农业科技人员,技术服务单位为主,由考核组根据个人自荐、民主评议、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考核、评审。要求组织得当,措施有力,特别在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及“百、千、万”高产创建示范工程等方面成效显著;责任心和业务能力强,并在良种引进、技术推广、病虫害防治、高产创建等方面贡献突出。
5、对“百、千、万”高产创建的考核。要求领导重视,创建措施得力,平均单产高,高产创建方案、领导组织、标志牌等齐全,带动作用好;创办的百亩核心区平均水稻单产达到800公斤,千亩示范区平均水稻单产达到700公斤,水稻万亩示范区平均单产达到650公斤;创办的百亩核心区平均小麦单产达到400公斤,千亩示范区平均小麦单产达到370公斤,小麦万亩示范区平均单产达到350公斤;大力推广优质高产农作物新品种,示范区内良种覆盖率达到100%,农业先进技术得以广泛推广应用。
四、奖励意见
依据考核组考核、评审、验收结果,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为我县粮食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乡镇(场、办事处)、县直单位、行政村、技术服务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和表彰。
(一)最高单产奖。主要指水稻、小麦平均单产最高,水稻、小麦各设1个,奖金各为1万元,计2万元。
(二)种粮大户奖。按照全年产粮贡献,全县奖励10个,各奖励5000元,计5万元。
(三)高产先进奖。主要指在全年粮食生产竞赛活动中领导重视、措施得力、产量高、贡献大的先进乡镇、办事处设立6个,计奖金10万元。其中:一等奖1个,奖金3万元;二等奖2个,奖金各2万元;三等奖3个,奖金各1万元。
(四)竞赛服务奖。共安排资金10万元。其中:优秀组织奖1个,奖金2万元;先进组织奖3个,奖金各1万元;先进个人50个,奖金各1000元。
(五)示范创建奖。共安排奖励资金13万元。其中示范创建先进乡镇、办事处奖金3万元;示范创建先进单位1.5万元;示范创建先进村奖金1.5万元;示范创建技术服务单位奖金2万元;示范创建先进科技人员50名,奖金各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