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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潢政 有  效  性
发布日期2015-05-21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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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潢政〔2011〕13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潢政〔2011〕13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1 07:28 信息来源: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潢政〔201113

 

 

潢川县人民政

关于表彰2010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201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部门紧紧围绕构建和谐魅力潢川,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的奋斗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并完善消防工作责任制,开展了“依法防控、基础防控、重点防控、全民防控”四大防控体系建设,着力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县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显著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进一步提高,火灾形势相对平稳,涌现出了一批先进乡镇、办事处和单位。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县政府决定对双柳树镇、付店镇、桃林镇、定城办事处等4个消防工作先进乡镇、办事处,对住建局、财政局、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局、安监局等6个消防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以上受到表彰的消防工作先进单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各乡镇、办事处和县直各单位要以消防工作优秀单位为榜样,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积极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深化火灾隐患的源头控制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和火灾危害,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建设“和谐魅力潢川”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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