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2011〕58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潢川县2012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意见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潢川县2012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望结合自身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2012年潢川县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精神,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四区两带”生态网格构架,按照《河南省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1)1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2年潢川县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现代林业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为手段,坚持植树造林和花木生产两手抓,着力增加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着力加强生态建设,着力提升林业产业,着力建设生态文明,充分发挥林业的多种功能和效益,提高潢川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承载能力,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秀美潢川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建设任务
(一)建设林业生态林和经济林10206亩。1、完成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工程2598亩;2、完成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544亩;3、完成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工程1334亩;4、完成环城防护林及城郊森林61亩;5、完成村镇绿化工程3469亩;6、完成经济林2200亩。
(二)改造低质低效林3000亩。
(三)完成花卉苗木10000亩。
(四)建成茶产业工程30000亩。
(五)全县义务植树45万人次,义务植树200万株。
(六)继续实施“森林进城、花木围城、园林美城”工程,提升城市品位,全力打造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工作重点
2012年林业生态建设主题是:做好林业生态建设、花木产业、茶产业“三篇文章”,重点实施“七大工程”:即领导示范工程、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工程、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工程、“花木围城”工程、村镇绿化工程、茶产业工程。
1、领导示范工程。进一步完善义务植树组织形式,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建好绿化示范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人创建100亩绿化示范点,各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创建规模在50亩以上绿化示范点。
2、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工程。在南部浅山丘陵区,大力营造乔灌结合的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增加森林植被,提供生态安全保障。
3、精品路段绿化工程。抓好京九、宁西铁路,312、106国道,沪陕高速和省、县、乡廊道补植完善工作,并把高速连接线、城市出入口、景区公路等窗口路段绿化放在突出位置。完成5公里以上精品路段的绿化示范工程。
4、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工程。结合粮食主产区建设,在北部及中部以农田林网为重点,形成点、片、网、带相结合的农田防护林体系,达到农田林网化、路渠林带化、经济林基地化、村庄林场化、林农经营立体化、村镇园林化。创造有利于农作物生长发育的环境,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5、环城林业建设工程。抓好万亩花木精品博览园工程。快速推动万亩花木精品博览园建设,以带动花木生产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精品化方向发展,实现产业升级,品质提升。抓好环城防护林及城郊森林建设。在距离城市10公里范围内的近郊营造环城防护林带,林带宽度达到50米以上。
6、村镇绿化工程。与实施新农村建设规划相结合,与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市、县示范村相结合。以改善村庄的生态景观为首要目标,坚持适地适树,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花则花;采取环境保护型、生态经济型、生态景观型、生态园林型多种模式,一路一景,一村(镇)一品,大力推进村镇绿化,促进农村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7、茶产业工程。把茶叶发展规划与林业生态建设规划有机结合,在南部山区、河流及水库周围等适宜种茶的地方,优先安排种茶,努力扩大茶产业基地规模。
四、时间要求
1、2012年2月底以前完成整地、挖穴任务。
2、2012年3月15日以前完成栽植任务。
3、2012年3月中旬,组织春季检查验收。
4、2012年4月30日前完成林业育苗、花卉生产任务。
5、待省、市核查验收后,秋季对新栽树木的成活率、保存率再次进行验收,并作为兑现政策和奖惩的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
把林业建设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形成重视林业、支持林业、大办林业的有效激励机制。各乡镇、办事处要全面履行职责,把造林绿化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切实抓紧抓好,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二)创新机制
坚持“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按照“谁造谁有、合造共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制定优惠政策,采取多种措施,组织发动全县干部职工、社会各界人士承包造林,充分调动方方面面造林绿化的积极性。
(三)政策扶持
1、省级奖补。省政府实行以奖代补,标准为: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人工造林180元/亩;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工程,按折算片林面积150元/亩;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环城防护林和城郊森林、村镇绿化工程,按折算片林面积180元/亩;退耕还林后续经济林300元/亩。
2、县财政奖补。(1)农田防护林省级按折算片林150元/亩,县财政另补30元/亩,达到180元/亩;(2)生态廊道、农田防护林、村镇绿化、山区生态、城郊森林等工程,凡栽植风景园林花木(杨树除外),苗高2米以上、米径2cm,按折算片林,县财政另补助280元/亩。(3)加大对任务完成好的奖励力度。凡是年终对任务完成好的和在省、市检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乡镇、办事处,年终将给予重奖1—3万元。
(四)强化督查
将林业生态建设列入 “三重”工作进行重点督查。植树时期,各乡镇、办事处要每5日向县政府报告一次工作进度。大督查办要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