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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潢政 有  效  性
发布日期2015-05-21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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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潢政〔2012〕1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在“清网行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决定
潢政〔2012〕1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在“清网行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05-21 07:27 信息来源: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潢政〔20121

 

潢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在“清网行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

个人进行表彰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2011526日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部署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以来,全县广大公安干警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克难攻坚,迎难而上,经过两百多天的连续奋战,抓获网上逃犯161名,逃犯落网率达94.7%,提前并超额完成省公安厅、市公安局下达工作目标,综合成绩位居全市第一,打赢了一场追逃攻坚战,取得了“清网行动”的重大成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在此次“清网行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进一步激发广大公安干警的斗志,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周纯国、肖飞、崔文辉、杨洪德、张志刚、刘大刚、凌杰、黄国、关大刚、姜中献10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授予汪少斌、余睿、梁世奎、朱玉华、殷睿、徐晖、王正堂、张新斌、雷震、邹磊10名同志“清网行动十大追逃能手”称号;对杨维建、谢睿、张正国、姜涛、霍锐、郝中建、樊振威、李勇、郑光、董士友、李越方、王建辉、杨杰、夏俊涛、孙园园、姜冰、肖超、白铸18位同志予以通令嘉奖。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争取更大荣誉,希望全县政法干警以先进为榜样,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创建平安潢川、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二O一二年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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