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2012〕58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潢川县2013年茶产业发展工作意见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潢川县2013年茶产业发展工作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年度茶产业发展工作任务。
二○一二年十一月九日
潢川县2013年茶产业发展工作意见
(潢川县茶产业发展办公室 2012年11月9日)
按照《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2013年茶产业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信政办〔2012〕9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2013年茶产业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河南省茶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茶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卢展工书记“小茶叶大产业,小茶叶大民生,小茶叶大文章,小茶叶大形象”的讲话和市四次党代会及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持续求进、务实发展、积极作为”和县委、县政府“南山北淮、重点发展”的总体要求,按照“打造生态经济高地、建设绿色农业强县”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理念,大力推行良种化种植、机械化加工、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合作化发展、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加快全县茶产业发展现代化进程,提升茶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实现茶产业“安全、生态、高产、优质、高效”发展。
二、发展目标和时间安排
1、发展目标:2013年,全县新建茶园面积3万亩,其中无性系良种茶园1万亩;切实加强对近几年新发展的茶园补植补种,确保早成园,早见效,全面加强新老茶园的田间管理,管理率不低于90%;提高现有茶叶加工能力,加快茶叶加工厂等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加大夏秋茶生产力度,全年茶叶总产量达到150万公斤,总产值达到2.8亿元以上(具体任务分解见附表一)。
2、时间安排:新发展茶园要在2012年12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抽槽整地工作,2013年1月底以前完成籽播茶园播种工作,2013年3月底前完成无性系茶园茶苗移栽工作,2013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三、扶持政策
(一)良种茶园发展
1、示范点建设规模、补助标准及补助方式。鉴于前几年茶产业发展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情况和新形势下的新要求,为使县财政扶持资金投入效益最大化,今年县政府调整部分优惠政策扶持方式。新建茶园县政府不再集中采购茶籽、茶苗,不再实行统一供应茶籽、茶苗,鼓励茶农自主发展,先发展后奖补。凡要求创建县级茶园示范点的茶农或经济组织必须向所在乡镇申报,经乡镇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再报县茶办,经县茶办现场初步筛选后,再确定是否作为示范点。建设规模:面积集中连片在300亩以上或与原建县级示范点连片的可放宽到200亩;补助标准:无性系茶园,裸地栽植的每亩补助1000元,林地栽植的每亩补助800元;籽播茶园,裸地种植的每亩补助600元,林地种植的每亩补助400元;补助方式:无性系茶园深翻整地茶苗按标准化栽齐后或籽播茶园深翻整地按标准化播种后补助60%,次年5月1日后县联合验收组组织验收,成活率达到85%以上,县财政再补给余下的40%资金。对以前建设的县级示范点茶园,各乡镇按照示范茶园的标准进行认真排查,达不到标准的要限期整改,到2013年5月1日前,仍达不到标准的,县政府将按原承诺要求,向乡镇和茶园主追回原县财政拨付的补助及奖励资金。
2、农户自主新发展的无性系茶园和籽播茶园,集中连片30亩以上,经县茶办、县财政、县监察局联合验收合格后,县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贴,无性系茶园按照第1年每亩奖补400元、第二、第三年每亩各奖补200元的标准,籽播茶园按照第一年每亩奖补150元,第二年每亩奖补50元的标准,分期分年度给予补贴。经验收,成活率达不到85%或因管理不到位、草荒重的不验收,不予奖补。
3、新建设的无性系繁育苗圃园,经县茶办、县财政局、县监察局联合验收合格,由县财政根据苗圃园的实际面积,按5000元/亩的标准给予借资作为启动资金,分期分批拨付,待茶苗育成出圃后,从茶苗款中扣除;苗圃园建成后,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每亩1000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由县财政列支;新建设的茶树良繁苗圃园出圃的茶苗,经县茶办验收合格后,由县政府统一收购。良繁基地按照茶苗运输要求将茶苗运送到县茶办指定地点,乡镇如实填写收到条,待茶苗成活且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后,由县财政按照同期同品种市场价格上浮10%的标准拨付茶苗款。
4、鼓励金融机构支持茶园建设,积极为发展优质籽播茶园、无性系茶园及茶树良种繁育苗圃园建设的企业、农户分别提供200元/亩、2000元/亩、5000元/亩的贷款,县财政予以贴息支持。其中,第一年县财政贴息100%,第2、第3年,县财政各贴息50%。
5、对如期完成年度茶叶生产基地建设任务的乡镇,每亩奖励10元,超额完成建设任务的,超额部分每亩加倍奖励,奖励资金从县财政列支。完不成任务的乡镇,未完成部分每亩罚10元,罚金从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扣除。
6、对茶叶生产基地建设工作进行效能监察。将茶叶生产基地任务完成情况纳入2013年度各乡镇年终目标考核范畴,超额完成任务的按比例加分,完不成任务的按比例减分。对任务完成情况好的乡镇进行通报表扬,差的通报批评。
(二)茶叶加工销售
1、鼓励和支持茶企业、茶业专业合作社、种茶大户兴办茶叶加工厂,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奖补。同时,加大对茶叶加工厂建设的贷款支持力度,县农村信用联社、县农行、县工行等金融部门要在产业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相关金融程序,为加工厂建设提供最大限额的贷款,县财政给予5年、50%的贴息扶持。
2、鼓励和支持茶企业、茶业专合作社、种茶大户到全国各大中城市开设茶叶专营门店、茶楼,宣传力度大、销售形势好,影响力和美誉度高、贡献突出的,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奖励。
3、引导和支持企业、合作社、种茶大户以多种形式积极参加国内国际各类茶叶节会。凡自筹资金积极参加茶叶茶节会(包括展位费、展厅布展、茶样送评、宣传报道等)、成绩突出的,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奖励。
(三)茶叶品牌创建
1、鼓励和引导茶企业、茶业专业合作社、种茶大户积极开展茶叶品牌创建工作。凡在国家工商部门注册、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影响力、美誉度的茶叶品牌,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奖励;对2012年后获得国家级名牌农产品或驰名商标的茶企业,县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级名牌农产品或著名商标、畅销品牌的茶企业,县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
2、对在茶叶生产、加工销售及品牌创建工作中贡献突出,被授予省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县财政一次性奖励5000元;被授予国家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县财政一次性奖励1万元。
(四)产品开发与科技创新
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与奖励政策,鼓励和支持单位及个人积极投身茶叶产品开发、科技研发及工艺创新等工作。对2012年后通过有关部门认证的专利,县财政每项一次性奖励5000元;自行引进先进技术、创新加工工艺,试验研发生产的茶产品(包括红茶、白茶、黑茶、黄茶、铁观音及其他茶产品),经省级以上有关部门、专家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大开发潜力和市场空间的,县财政一次性奖励3000元。
(五)千亩示范园建设
支持和引导茶叶生产基地向良种化、标准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对建园标准高、管理机制好、集中连片种植面积达到千亩以上的良种茶园,县扶贫贷款资金要优先安排,村村通、标准良田建设、林业生态建设、小流域治理、土地整理、退耕还林等项目资金要捆绑使用、集中投放,重点用于示范园路、渠、涵、闸、水井等配套设施建设及茶园管理、亮化、绿化等。
四、工作措施
1、持续加大茶叶生产基地建设力度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标准,严把质量,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选择园址,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注重无性系良种的引进、繁育和推广,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建设。要做好茶园路、渠、林、水、电等配套设施建设,同时统筹考虑茶叶加工厂和茶叶交易市场建设。持续发扬“十一五”以来茶叶生产基地建设的好机制、好模式、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大土地流转力度,整合各类项目资金,积极拓展投融资渠道,吸引更多的业外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有效破解新茶园建设中的土地、资金等发展瓶颈问题。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整地,高质量建园,集约化发展,打造一批高标准千亩精品示范园。
2、切实加强新老茶园田间管理
县、乡茶叶科技人员要深入园间地头,为广大茶农、企业和种茶大户提供优质实用技术服务。以农业部茶叶标准园创建为抓手,示范带动全县茶园实施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重点是做好施肥、修剪、除草、病虫害防治以及防冻害等田间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新茶园的建管水平,大力推广无性系地膜栽培和定型修剪实用技术,确保新发展茶园建设一片,成园一片,见效一片。努力打造一批茶园精品点、闪光点。同时,加大低产衰老茶园更新改造力度,通过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开采茶园的经济效益。要严格茶园投入品的管理,合理施肥,大力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制剂农药。
3、大力推广茶叶生产管理机械化
无性系良种的推广和标准茶园建设,为茶叶生产管理机械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要以国家实行农机购置补贴为契机,大力推广使用国内外先进的修剪、采摘、灌溉、防霜冻、中耕除草、病虫害防治等现代化茶园田间管理机械,努力提高茶叶生产田间管理机械化程度。县政府决定把今年新购置的茶机械继续纳入购机补贴范围,同时按照信阳毛尖和信阳红生产加工工艺,在注重对信阳毛尖传统手工炒制工艺保护传承的基础上,着力引进配套适制信阳茶的生产加工机械,全面提高全县茶叶加工生产的清洁化、连续化、自动化水平,不断提高我县茶叶生产管理机械化程度。
4、努力提升茶叶生产品质和效益
随着全县茶叶生产基地规模的不断扩大,新建茶园陆续开采,我县茶叶产能将进一步释放。要大力实施标准化生产,严格制作工艺,严把质量标准,加大产品抽检力度,有效防范和化解水分、农残及重金属超标等问题,确保我县茶叶从茶园到茶杯中的质量安全。在全年的茶叶生产过程中,要坚持春、夏、秋茶并重,高、中、低档搭配,春季重点做好信阳毛尖、信阳红、茉莉花茶及其它地方名茶的生产,同时注重开发生产市场潜力巨大面向普通消费者的中低端茶叶产品。春茶生产前要做好生产设备维护、加工厂房清理、机械配套调试、采制人员招聘、生产技术培训、质量标准完善、信息收集发布、营销市场开拓等工作,确保春茶应采尽采、增产增收;夏秋季要加大力度普及和推广生产信阳红茶等新产品,更加注重机采机制生产炒青、烘青、蒸青等传统大众绿茶,努力开发生产青茶(乌龙茶)、黑茶(砖茶)、花茶等新品类,通过加大夏秋茶开发生产力度,全面提升我县茶叶资源利用率,提高单位面积茶园的产量和效益,实现高产优质高效目标。
5、纳入政府目标管理
茶产业发展工作纳入县政府对乡镇政府的目标考核体系。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完善政策,细化目标,抓好落实。要结合实际,注重关键环节,把握工作节奏,加大工作力度,把茶产业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在项目申报、资金安排、人员培训、科技服务等方面要向茶产业重点倾斜。同时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加强对各项目标的日常监控和检查,督促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及时解决茶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并完善考核验收办法,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潢川县茶产业发展优惠扶持政策按此文条款执行,以往发文条款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