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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潢政 有  效  性
发布日期2015-05-21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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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潢政〔2013〕6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嘉奖的决定
潢政〔2013〕6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嘉奖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05-21 07:26 信息来源: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潢政〔20136

 

 

潢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嘉奖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2012年,县国土资源局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服务,积极向上争跑土地指标,加大土地整治力度,有效保障了全县发展用地需求。全年共争取省政府批准新增建设用地17.2公顷;申报转用征收用地53公顷;申报增减挂钩项目用地85.95公顷,用地审批面积位居全市第2名。完成国家级土地整理项目3个,总规模2865.26公顷,新增耕地131.58公顷。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县政府决定,对县国土资源局予以嘉奖。

希望县国土资源局再接再厉,主动作为,在新的一年里再创新佳绩。希望其他部门以先进为榜样,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努力争先创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3年2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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