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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潢政 有  效  性
发布日期2015-05-21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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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潢政〔2013〕8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嘉奖的决定
潢政〔2013〕8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嘉奖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05-21 07:26 信息来源: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潢政〔20138

 

 

潢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嘉奖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2012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深入推进质量立县战略,重质量、强标准、育品牌,“潢川甲鱼”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黄国粮业获得省长质量奖、潢绣集团获得市长质量奖、忠兴粮油“豫南香牌”小麦粉成为河南省名牌产品,仁和粮油、淮河酒业等一批企业分别获得3A国家级标准化良好企业和省级质量信用A级企业。为树立典型,表扬先进,县政府决定,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予以嘉奖。

希望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以此为新起点,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希望县内其他单位以质监局为榜样,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力争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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