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2013〕14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
金融机构进行嘉奖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2012年,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县农村信用联社、中国银行潢川支行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大力推进信贷投放,积极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全年共融资2.23亿元,保障了县产业集聚区和其他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县农村信用联社全年贷款余额达到29.3亿元,较去年净增3.7亿元,其中农业贷款达到22.5亿元,占总贷款量的77%;中国银行潢川支行各项贷款余额32440万元,较上年末新增各项贷款14900万元,超额完成目标一倍以上。为表彰先进,县政府决定,对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县农村信用联社和中国银行潢川支行予以嘉奖。
希望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单位再接再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立新功。希望县内其他单位向先进看齐,加压奋进,勇争一流,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