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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潢政 有  效  性
发布日期2015-05-21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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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潢政〔2013〕15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农业局进行嘉奖的决定
潢政〔2013〕15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农业局进行嘉奖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05-21 07:26 信息来源: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潢政〔201315

 

 

潢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县农业局进行嘉奖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2012年,县农业局紧紧围绕“三农”发展,大力组织开展粮食高产竞赛活动,不断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建设高标准粮田8.2万亩,全县粮食总产量达到13.56亿斤,实现“九连增”,我县再次荣获全国、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县,为国家粮食安全和解决全县人民的吃饭问题做出了突出贡献。全县新增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家,总量达95家,进一步提升了全县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为表彰先进,县政府决定,对县农业局予以嘉奖。

希望县农业局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再创佳绩。希望其他部门以先进为榜样,扎实做好工作,争取更大成绩,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20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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