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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潢政 有  效  性
发布日期2015-05-21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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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潢政〔2013〕22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潢政〔2013〕22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05-21 07:26 信息来源: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潢政〔201322

 

 

潢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2年度林业生态建设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201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林业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乡镇(办事处)、各单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潢川县2012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意见》,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周密部署,真抓实干,超额完成了年度林业生态建设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市政府安排的林业精品亮点工程,顺利通过了省林业厅、市林业局的检查验收。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县林业生态建设再上新台阶,根据潢政[2011]58号文件精神,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林业生态建设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一、优秀奖(7名)

白店乡   仁和镇  双柳镇  传店乡  江集镇

黄岗镇   付店镇   

以上乡镇各奖20000元。

二、先进奖(8名)

春申办事处  张集乡 卜集镇  魏岗乡  谈店乡  桃林镇

弋阳办事处  黄湖农场

三、先进个人奖(50人)

李甚利      陈功德  王建新  张承国  杨克太

刘春明      彭作友  马亚军  陈张贵  胡宗安

        罗志勇  陈继伟     兰福祥

黄建新  叶昭坤  朱建新  陈继明     张芝河

彭邦平  刘长伟  黄世虎  刘万轩  付建国  杨恒生

李天生      杨天友  刘俊海  刘荣生  高建平

杨国民  吕恩情  陈伟男  蔡德强  蒋明远  高富先

李士保  鞠达斌  曹建福  黄守保  黄昌华  许志军

杨晓明  熊之波

以上人员各奖励500元。

以上奖项奖金由县财政列支。

县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及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力争在新的一年里再创佳绩。各乡镇、办事处、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先进,进一步提高对我县林业生态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积极投身于林业生态建设中去,为建设生态文明、秀美潢川,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3年2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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