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2013〕28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潢川县2013年粮食生产高产
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潢川县2013年粮食生产高产竞赛活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全县粮食生产再上新台阶。
潢川县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9日
潢川县2013年粮食生产高产竞赛活动方案
(2013年1月28日)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粮食生产综合能力,促进粮食单产持续增长,实现粮食总产再创新高,积极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确保粮食生产安全,根据中共中央[2013]1号文件和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毫不松懈抓好粮食生产,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和2013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粮食生产核心区和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为主线,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核心,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以高标准粮田建设为抓手,在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的同时,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强化科技服务支撑,深入开展粮食生产高产创建竞赛活动,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提高粮食单产,增加粮食总产,提升粮食品质,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二、竞赛内容、总体目标及考评办法
(一)竞赛内容。竞赛活动设最高单产奖、高产贡献奖、先进组织奖、优秀服务奖四个奖项,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二)总体目标。按照“科学规划、综合配套、稳定面积、规模经营、集中投入、主攻单产”的原则,通过粮食生产高产创建竞赛活动的深入开展,引进推广优质高产农作物新品种,粮食种植面积达到140万亩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精量半精量播种、旱育稀植、机械深松、工厂化育秧等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累计面积达到300万亩次以上;实施病虫害统防统治,综合防治累计面积达到300万亩次以上;实现良种良法配套生产,科技贡献率较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提高复种指数,建成水稻生产基地85万亩、小麦生产基地55万亩;创建水稻 “百、千、万”示范点100个,面积20万亩。其中:百亩核心区平均单产达到800公斤,千亩示范区平均单产达到700公斤,万亩示范区平均单产达到650公斤;创建小麦“百、千、万”示范点50个,面积10万亩。其中:百亩核心区平均单产达到400公斤,千亩示范区平均单产达到370公斤,万亩示范区平均单产达到350公斤。创办一个高标准县级超级稻“百、千、万”高产创建示范方和一个水稻“种三产四”高产创建示范方,创办两个高标准县级小麦“百、千、万”高产创建示范方。通过高产种植、示范带动,力争全县全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4亿斤以上,再夺全国、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县。具体竞赛奖项为:
1、最高单产奖。主要指申报田块年度粮食(水稻和小麦)平均单产为全县最高。最高单产奖1个,奖金3万元。
2、高产贡献奖。以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竞赛主体。一等奖1个,奖金5万元,要求粮食种植面积达到1000亩(含1000亩)以上,年度粮食亩产达到1050公斤; 二等奖2个,奖金各3万元,要求粮食种植面积达到500亩(含500亩)以上,年度粮食亩产1050公斤;三等奖4个,奖金各1万元,要求粮食种植面积达到300亩(含300亩)以上,年度粮食亩产1050公斤;种粮标兵10个,奖金各5000元,要求粮食种植面积达到100亩(含100亩)以上,年度粮食亩产达到1050公斤。
3、先进组织奖。粮食高产竞赛活动工作先进乡镇(场)、办事处6个。其中:一等奖1个,奖金2万元;二等奖2个,奖金各1.5万元;三等奖3个,奖金各1万元。
4、竞赛服务奖。优秀服务奖1个,奖金3万元;先进服务奖3-5个,奖金各1万元;先进个人(主要指积极投身全县粮食生产的科技人员和干部职工)50个,奖金各1000元。
三、竞赛考评程序及要求
(一)考评程序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有关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潢川县粮食生产高产竞赛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加强对竞赛活动的领导、组织、宣传及协调等工作。由县政府办牵头,县农业局组织实施,县直有关部门参加,组成联合考核组,抽调有关专家、技术人员对全县粮食生产高产竞赛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评审和验收。
1、宣传发动,营造氛围。通过电视宣传、会议传达、科技赶集、发放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宣传,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全县各级各界投身粮食生产的积极性,营造你追我赶、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2、逐级申请、考评验收。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现场验收的办法,由申报个体向所在乡镇(场、办事处)提出申请(小麦申报时间为11月底以前,水稻申报时间为5月底以前),经乡镇汇总并加盖公章后,以乡为单位上报到县粮食高产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报情况,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考核组,对申报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乡镇(场、办事处)创办的“百、千、万”示范点的粮食种植面积、单产、总产进行考评。
3、随机抽样、实割实测。对申报参与粮食生产高产竞赛活动的田块,由考核组根据田块地力和种植面积,随机选择3块田,每块田随机选择5个点,通过实割实测,综合测算出粮食平均单产,从而推算出总产,作为考评依据。
(二)考评要求
1、对粮食最高单产奖的考核。按照逐级申报、随机抽样、实割实测的办法,由考核组测算出申报田块年度粮食平均单产,进而确定全县粮食最高单产。县级创办的粮食“百、千、万”高产创建示范方不参与该项考核。
2、对高产贡献奖的考核。以各乡镇(场、办事处)、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人员为主,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逐级申报、随机抽样、实割实测等办法,由考核组根据工作开展的实际进行考核、评审,要求基本实现良种化、机械化、规模化种植,粮食种植面积在300亩(含300亩)以上,年度粮食亩均单产达到1050公斤,有较强的代表性、典型性。
3、对先进组织奖的考核。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辖区耕地复种指数较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位居全县前列;积极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有方案、有组织、有示范点、有标志牌,且在示范区内大力推广优质高产农作物新品种和农业先进技术,良种覆盖率达到100%,粮食生产关键技术到位率达到100%,示范点平均单产较高,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4、对竞赛服务奖的考核。以各乡镇(场)、办事处、县直涉农部门、技术服务单位及县、乡有关人员为主,由考核组根据个人自荐、民主评议、组织推荐等方式,从组织保障服务、技术指导服务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审。要求组织得当,措施有力,特别在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及“百、千、万”高产创建示范工程创建等方面成效显著;积极开展粮食生产,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在粮食生产的关键时期、关键环节,扑身基层,深入一线,全程开展指导服务,并在良种引进、技术推广、病虫害防治、高产创建等方面贡献突出。
四、奖惩运用
将粮食生产高产竞赛活动纳入县政府目标考核,摆上各级各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对粮食生产高产竞赛活动重视、效果好的,奖励加分,并通报表扬;对粮食生产高产竞赛活动不重视、效果差的,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以上各项奖励资金,由县财政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