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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潢政 有  效  性
发布日期2015-05-21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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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潢政〔2014〕35 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潢政〔2014〕35 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05-21 07:25 信息来源: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潢政〔201435

 

潢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3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

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征兵工作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一项最核心工作。在2013年度征兵工作中,全县各乡镇、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严格执行上级征兵命令及有关政策规定,紧紧围绕兵员质量核心,严格把关,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新兵征集任务,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工作,县政府决定对下列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先进单位

谈店乡、踅孜镇、老城办事处、付店镇、魏岗乡、潢川一中

二、先进个人

胡明洋(弋阳办事处人民武装部部长)

王少俊(谈店乡人民武装部部长)

  斌(魏岗乡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周正福(卜塔集镇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夏朝霞(县教体局争先创优办公室干部)

栾汝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县公安局户籍科副科长)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认真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在今后征兵工作中取得更好成绩。希望其他单位和个人认真学习先进,努力工作,推动我县征兵工作再上新水平。

 

 

 

潢川县人民政府

                           201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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