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办〔2009〕24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潢川县粮食生产高产竞赛活动考评办法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粮食生产高产竞赛活动的意见》(潢政[2009]22号)要求,结合潢川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制定了《潢川县粮食生产高产竞赛活动考评办法》。现将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分解,切实抓好落实,确保活动效果。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三日
潢川县粮食生产高产竞赛活动考核指标及计分办法
(乡镇 满分100分)
指 标 | 分值 | 计 分 办 法 | 分值评控 牵头单位 |
(一)党委、政府对竞赛活动重视情况 | 10 | ① 3分。党委 、政府把粮食生产高产竞赛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政绩考核的,加3分。否则不记分。 ② 3分。党政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基层一线,指导竞赛活动的,记1分;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安排开展竞赛活动,解决实际问题的,记2分。否则相应扣分。 ③ 4分。领导组织健全,服务机构完善,有专人负责,组织得当,措施得力的,记2分;竞赛活动安排专项经费,积极配合考核组开展竞赛活动考评的,记2分。否则相应扣分。 | 县委、政府“两办”督察室 ①②③ |
(二)“百、千、万”示范工程情况 | 40 | ① 3分。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安排的,记3分。否则不记分。 ② 15分。“百、千、万”示范工程高产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全年建成粮食百亩核心区2-3个,千亩示范区2个,万亩示范区1-2个,且面积属实的,记8分。每少一项(含达不到标准的)扣3分,“百、千、万” 示范点创办超过上述标准的给予一定的加分;示范方案、领导组织、标志牌齐全的,记3分。每少一项扣1分;有组织开展高产示范服务指导、技术培训,群众满意的,记4分。否则相应扣分。 ③ 5分。在“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办,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病虫害防治等关键环节,适时召开现场会的,记5分。否则相应扣分。 ④ 7分。大力引进推广优质高产农作物新品种,示范区内良种覆盖率达到100%的,记7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⑤ 8分。大力推广应用先进农业生产技术,示范区内农业先进技术应用普及率达到80%以上的,记8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⑥ 2分。示范区内实行机械化生产,机械化程度达到80%以上的,记2分。否则不记分。 | “两办” 督察室 ① 农业局 ② 农业局 ③ 农业局 ④ 科技局 农业局 ⑤ 农机局 ⑥ |
(三)粮食生产情况 | 20 | ① 5分。积极引导粮食生产向大户集中,种粮面达300亩以上,产量达到竞赛要求,综合素质高、科技意识强,且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开展较好的,记5分。否则相应扣分。 ② 5分。积极服务指导农民开展标准化、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粮食单产及品质较全县有一定幅度提高的,记5分。否则相应扣分。 ③ 10分。粮食种植面积相对稳定,“百、千、万”高产创建示范工程开展深入,在良种引进、技术推广、病虫害防治等方面措施得力,全年粮食总产较上年增幅达到5%的,记10分。增幅高于8%的,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1分。总产低于上年的,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 | 农业局 ① 质监局 农机局 ② 农业局 统计局 ③ |
(四)高产创建情况 | 30 | ① 5分。高产创建方案、领导组织、标志牌齐全,服务体系完善的,记5分。否则每少一项扣2分。 ② 15分。水稻百亩核心区平均单产达到 ③ 10分。在良种引进、技术推广、水肥控制、病虫害防治等关键环节,适时开展培训,取得明显效果的,记10分。否则相应扣分。 | “两办” 督察室 ① 统计局 ② 农业局 ③ |
潢川县粮食生产高产竞赛活动考核指标及计分办法
(县直单位 满分100分)
指 标 | 分值 | 计 分 办 法 | 备 注 |
(一)单位对竞赛活动服务重视情况 | 15 | ① 4分。把粮食生产高产竞赛活动服务指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政绩考核的,加4分。否则不记分。 ② 4分。单位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基层一线,指导竞赛活动的,记2分;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积极开展竞赛活动服务,解决实际问题的,记2分。否则相应扣分。 ③7分。领导组织、活动方案健全,有专人负责,组织得当,措施得力的,记4分;积极组织人力、物力、财力,配合开展竞赛活动考评的,记3分。否则相应扣分。 | |
(二)“百、千、万”示范工程服务情况 | 50 | ① 20分。对“百、千、万” 示范工程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及时召开会议,组织人员开展服务指导的,记20分。否则相应扣分。 ② 30分。积极配合、协调、指导乡镇开展“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并在良种引进、技术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电力调度、机械调度、农民培训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的,记30分。否则相应扣分。 | |
(三)粮食生产服务情况 | 15 | ① 5分。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工作,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的,记5分。否则相应扣分。 ②10分。常年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基层一线,田间地头,面对面的指导农民开展粮食标准化、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在促进粮食单产、品质大幅度提高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记10分。否则相应扣分。 | |
(四)高产创建服务情况 | 20 | ① 5分。领导组织、高产创建服务方案齐全的,记5分。否则不记分。 ② 15分。在全县粮食生产高产竞赛活动中,积极搭建技术、资源、资金服务平台,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协调解决高产创建活动实际问题,成绩突出的,记15分。否则相应扣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