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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5-21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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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潢政办〔2009〕34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爱心包裹”捐赠活动的通知
潢政办〔2009〕34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爱心包裹”捐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1 07:29 信息来源: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潢政办〔200934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爱心包裹”捐赠活动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在“5.12汶川地震”一周年纪念日和“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中国扶贫基金会发起“5.12灾区学生六一关爱行动”,呼吁社会各界通过捐赠爱心包裹的形式,关爱灾区学生。活动主要内容是为四川、陕西、甘肃等地震灾区300余万小学生募集学习和生活用品(即爱心包裹),同时筹集善款设立“新长征5.12自强奖学金”,用于奖励灾区优秀的大、中、小学学生。根据2009423国家扶贫基金会和国家邮政局联合召开的“全国爱心包裹项目”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将做好我县“爱心包裹”捐赠活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94262009626

二、捐赠品种和标准

“爱心包裹”分为两种类型:学生型,重量约2.5公斤,捐赠价为100元;学校型,重量约15公斤,捐赠价为1000元。

三、受理方式

到全县各邮政营业网点登记“爱心包裹”系统受理订单。

(一)捐赠流程。捐赠人到邮政营业网点填写《“爱心包裹”捐赠单》—选择“爱心包裹”种类—选择受捐人名址—网点在“爱心包裹”系统录入捐赠信息,打印《“爱心包裹”捐赠凭据》—捐赠人签字确认,网点收捐赠款—订单信息经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全国中心—中国扶贫基金会根据信息交寄“爱心包裹”—北京市公司收寄、发运“爱心包裹”—“爱心包裹”投交受捐人—受捐人寄回回音卡—中国扶贫基金会向捐赠人邮寄捐赠票据。

(二)凭据管理。《“爱心包裹”捐赠凭据》采用普通空白压感三联纸打印:第一联交财务部门留存、第二联交捐赠人留存、第三联由各受理网点留存。

(三)其它事项。利用邮政电子商务平台“爱心包裹”批量订单功能,可实现大额或单位的批量捐赠。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项目实施。“爱心包裹”捐献是服务灾区、为灾区学生送关爱的重要活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发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捐赠,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切实为灾区人民献上爱心。邮政部门要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发挥网络优势,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服务。

(二)依托网点,积极开展业务宣传。广播电视和政府网站等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爱心包裹”捐献活动的宣传。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特别是邮政部门要充分利用“5.12”汶川地震周年纪念日、“六一”儿童节及“七一”党的生日等社会关注的热点,在各邮政网点张贴“爱心包裹”宣传海报,积极开展柜面宣传,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三)完善措施,努力提升服务质量。邮政部门要加大对各营业网点管理力度,积极做好受理捐赠“爱心包裹”工作。凡捐赠“爱心包裹”的要做到优先办理、优质服务,确保全县人民能够及时向灾区人民献出爱心。

 

 

 

二○○九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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