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办〔2010〕31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潢川县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大会战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潢川县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大会战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
潢川县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大会战工作实施方案
(潢川县公安局 二○一○年五月)
为切实加强以流动人口为重点的实有人口管理工作,根据中央及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潢川实际,县政府决定从2010年5月至10月,在全县组织开展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大会战。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实有人口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以常住人口清理核对为基础,以流动人口信息采集为重点,以重点人员的全面管控为核心,实行政府领导,公安为主,部门参与,齐抓共管,全面组织开展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大会战,迅速掀起加强实有人口管理工作新高潮,有效提升实有人口管理的信息精准水平和对重点人员的动态管控能力,开创实有人口管理工作新局面,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和治安平稳,促进潢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彻底澄清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境外人员底数,全面采集信息,达到常住人口“底数清,情况明,项目准确,信息鲜活”,流动人口“信息灵,轨迹清,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努力实现实有人口信息采集率100%。
2、全面排查列管重点人员,做到“管控在先,来知行踪,行知轨迹,不出失控漏管”,努力实现重点人员管控率100%。
3、大力推进以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为重点的相关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努力实现信息系统建设覆盖率100%。
4、建立健全实有人口日常信息采集、重点人员管控、动态跟踪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人口管理“服务打击,提供线索、及时破案,不留漏网之鱼”工作目标。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二)信息采集阶段 (
1、明确采集对象。在本辖区居住、就业、活动的所有人员均属实有人口。主要包括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境外人员。对常住人口,要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确保户口信息登记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流动人口和境外人员,尤其是出租房屋居住人员、旅馆业住宿人员、洗浴场所留宿人员和其他带有留宿功能的场所住宿人员、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人员、建筑工地人员、临时性用工人员、内部单位用工人员、境外留宿人员和其他带有地缘性特征的人员,要作为大会战的重点,全面组织开展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无遗无漏。
2、创新采集方法。一是拉网式集中采集。以公安派出所警务室民警为主导,充分发挥协管员和社会单位信息采集员作用,依托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组织,逐区域、逐户、逐人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开展信息核对和采录工作。二是督促式委托采集。要切实加强对社会单位信息采集的督促、检查、监管、核验责任,监督社会用工单位、出租房屋房主、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网吧业主,对用工、留宿人员信息进行全面采集登记,落实“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制度。三是定点式核查采集。对车站、劳务市场、集贸市场等人口高频流动地,要设立固定岗亭,作为流动人口申报点和服务站,及时对可疑人员进行身份核查和信息采集。四是共享式交互采集。公安、计生、人事和劳动保障、城建、工商、民政、司法、金融、信息产业等部门要建立信息登记交互制度,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补。五是日常式工作采集。要通过建立专职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在公安派出所警务室民警的组织带领下,把随时随地掌握录入人口信息作为重要职责和工作常态,结合走访调查、实地检查、宣传发动、巡逻守护等工作,采集、登记辖区实有人口信息。
3、纳入系统管理。对所有的实有人口信息,要依托现有的相关系统进行采集录入。对常住人口,要依据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核查核对,发现辖区无户口人员、信息登记错误人员和户口应销未销人员,督促其及时到公安派出所依法办理入户、变更、注销手续。对人户分离人员,可以由现住地公安派出所在全省流动人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新增加的“人户分离”模块中进行信息录入。对流动人口及境外暂住人员,要依托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进行录入登记。对已经安装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的社会单位,重点核查其信息登记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未建立系统的单位和业主,要督促其建立流动人口登记薄,并及时将登记的流动人口信息报送辖区派出所或警务室,由警务室民警组织开展信息录入。对旅馆住宿和洗浴场所留宿人员,要依托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信息采集。要建立健全各警种重点人员信息采录、转递、联动管控等制度,具有执法办案职能的警种,要将执法办案每一个环节所涉及到的重点人员信息,全部录入各自的业务管理系统。要切实解决好与实有人口管理有关的各业务系统与警务综合、大情报平台的对接问题,全面实现信息共享,通过碰撞比对,有效获取各类重点人员信息,并及时通过大情报系统反馈给社区民警。
4、落实管控措施。通过信息采集大会战,多渠道、全方位发现、掌握、列管实有人口中的涉恐人员、涉稳人员、涉毒人员、在逃人员、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肇事精神病人和重点上访人员等七类重点人员,查清其真实身份、社会交往和活动轨迹,落实管控措施,确保重点人员管控率达到100%。通过信息采集录入,对辖区所有出租房屋、旅馆、场所、特业等进行彻底的清理登记,全面了解掌握出租房主、业主具体情况,全面实行备案制度,对违反规定不履行信息登记、录入、上传责任的房主和业主,依法从严予以处罚;加强对建筑工地、废品收购站点、劳务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的检查管理,强化对重点场所、行业、部位的管控;通过信息采集录入和信息比对,力争抓获一批藏身于旅馆、出租房屋、场所特业、重点部位中的流窜作案人员和网上逃犯,端掉一批隐藏违法犯罪窝点,打掉一批违法犯罪团伙。
5、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办事处要结合信息采集大会战的开展,建立完善加强实有人口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对实有人口的动态化和长效性管理。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录入、变动维护、综合应用和信息比对碰撞,尤其是对重点人员,要按照边采集、边排查、边管控的原则,建立健全重点人员动态化管理工作制度,形成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完善实有人口管理工作日常检查、考核、奖惩和责任倒查制度。要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社会化管理工作机制,推行“以房管人、以证管人、以业管人”工作模式,努力构建政府领导、公安为主、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管理体系。
(三)检查验收阶段(
集中信息采集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办事处要组织专门力量,采取自查、督察、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对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成效以及长效工作机制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综合评定。对发现工作开展不深入、工作措施不落实、信息采集不到位、管理机制不健全的,要采取措施,推倒重来。县大会战办公室将对各乡镇、办事处的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大会战工作组织开展交互检查,并将检查考评结果纳入平安建设绩效考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录入事关社会治安和平安建设全局,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综合性、基础性的工作。各级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作为一把手工程,倾全局之力,集全员之智,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攻坚克难。为顺利推进这项工作的实施,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党组成员郭振萍为组长、县政府副主任甘友艳、县公安局局长张中亮和县公安局副政委彭峰为副组长,劳动、工商、住建、民政、司法、计生、卫生、教育、财政、发改委、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彭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大会战工作的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和绩效考核。各乡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抽调专门人员,组织开展本地的大会战工作。
(二)强化工作保障。全力推进以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为重点、相关系统跟进补充的实有人口管理系统建设。凡具备公安网络条件的公安警务室,一律安装流动人口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凡是具备社会网络条件的用工单位、场所、网吧、出租房屋等,一律推广流动人口信息系统社会版。公安机关要科学调配、充实警务室民警,落实“公安为主、部门联动”制度,确保足够的力量参与信息采集大会战。党委政府对实有人口管理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切实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各种社会治安辅助力量的作用。要认真研究解决系统建设、抽调人员、设备配置等各项工作所需经费,为信息采集大会战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三)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大会战扎实有效,防止弄虚作假、走过场,各乡镇、办事处要将信息采集工作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有关单位和人员,实行目标责任制,切实做到责任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公安派出所是信息采集大会战的主力军,警务室民警是信息采集的责任人,要组织带领协管员和各种社会辅助力量,深入辖区,广泛开展信息采集,督促业主、房主和社会用工单位落实信息采集、录入的责任,确保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工作有计划、按步骤、高质量、高效率的顺利实施。
(四)确保采集质量。各地在信息采集工作中,要把信息质量作为重中之重,必须严把“四关”:(1)严把标准关。各采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信息系统所设定的项目要求,规范信息采集行为,确保采集的信息规范统一。(2)严把审核关。坚决落实民警对信息质量的审核审验制度,坚决防止“闭门造车”和弄虚作假,真正掌握第一手真实、详实的信息资料。(3)严把录入关。按照“谁主办、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要对信息采集录入人员的业务和技能培训,确保信息录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要坚决防止将无用的历史数据录入系统。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对信息录入质量的抽查和检查,及时查漏、纠错和补缺。(4)严把维护关。对采集录入的信息特别是动态性信息要定期维护,发现实有人口信息变化和项目不完整的,要及时对原有系统登记信息进行变更和补充,确保实有人口信息的完整、准确、动态、鲜活。
(五)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各单位要建立专门的督导检查组,采用定期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对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大会战的组织开展情况进行不间断督导检查工作,全面掌握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集中部署分类整改。根据督查情况及时开展工作讲评,下发督查、检查通报,落实责任追究。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基层信息采集工作的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序开展。将对各乡镇、办事处信息采集大会战工作进展情况,县大会战办公室实行十天通报制度,并以系统建设、信息采集、人员管控、服务实战为主要内容,进行动态跟进考核。同时,将不定期组织开展对重点人员动态轨迹掌控情况进行模拟测试,每月下发考评成绩通报,累计形成全年考评结果。对组织工作严密、工作措施落实、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滞后,尤其对录入虚假信息和重复录入信息骗取考评成绩行为的,严肃责任追究,实施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