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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潢政办 有  效  性
发布日期2015-05-21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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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潢政办〔2010〕47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筹备参加河南省特色产品暨豫商商品大联展的通知
潢政办〔2010〕47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筹备参加河南省特色产品暨豫商商品大联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1 07:28 信息来源: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潢政办〔201047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

关于筹备参加河南省特色产品暨豫商商品大联展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接市政府办《关于筹备参加河南省特色产品暨豫商商品大联展的通知》,由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开封市人民政府和河南省豫商联合会主办的第五届豫商大会河南省特色产品暨豫商商品大联展(以下简称大联展)将于201082730日在开封市举办。为切实做好参展筹备工作,根据全市统一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筹备参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参与本次大联展活动,突出潢川县农产品特色,充分展示潢川农产品的形象和实力,促进特色产品流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大联展各项筹备工作,县政府成立第五届豫商大会河南省特色产品暨豫商商品大联展潢川县筹备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任:邱武祥(县长级干部)

副主任:魏黎明(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中友(县供销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

  员:宋  帆(县农业局党委副书记)

王洪钢(县财政局副局长)

          群(华英集团常务副总经理)

        张剑平(县供销社副主任)

        侯成明(县供销社工会主席)

筹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供销社,李中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剑平、侯成明两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参展内容和任务

(一)参展范围

1)农副土产类:花卉苗木、水产品、蔬菜制品、肉制品、禽蛋类产品等;

2)糖酒食品类:白酒、啤酒、光州贡面、潢川大米、糯米粉、速冻食品、炒货、蜂产品、茶叶、食用油等;

3)工艺品类:盆景、羽毛饰品等。

(二)展示展销形式

采取现场展示展销、签订购销合同、开展招商引资相结合的方式。

(三)展位情况

我县共两个标准展位,每个展位面积9m23m×3m),由县供销社统一布展,各相关单位配合。

四、参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825进场布展,82730日展示,830日下午撤展。

地点:开封市金明池广场(郑开大道与金明大道交叉口南100路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此次参加大联展活动由县供销社牵头,各相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集中精力做好筹备工作。

(二)积极宣传,广泛参与。要积极动员各类企业参展,特别是华英集团、黄国粮业等知名企业要带头参展,集中展示全县特色、优势农产品。

(三)细化任务,落实责任。要围绕本地产品特色,切实落实展示和交易、洽谈和签约、招商引资等任务,对于参展的各个环节进行周密部署,细化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参展效果。

联系电话:3917000

联 系 人:王    13608478715

          许志斌  13782991589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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