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办〔2011〕24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潢川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标准化
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启动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推动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全县标准化规模养殖的发展,根据上级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和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潢川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潢川县2011年畜禽规模养殖场
(小区)标准化示范创建实施方案
(二O一一年五月)
为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促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根据农业部、省、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提高标准化技术水平、提升畜产品质量为重点,坚持集聚发展、集约经营、产业融合、高效安全的发展方向,通过政策扶持、宣传引导、技术服务、示范带动,突出抓好规范化生产、无害化处理,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效供给,增强畜牧产业竞争力,促进我县现代畜牧产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在全县生猪、蛋鸡优势区域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通过示范带动,力争到2015年,我县达到标准化的规模养殖场占规模养殖场总量的80%以上。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废弃物综合处理水平基本实现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2011年,全县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全部开展创建活动,出栏1000头以上的场创建率达到50%以上。蛋鸡年存栏10000只以上,肉禽年出栏10万只以上的场(小区)全部参与创建。
三、创建内容
(一)基本要求
参与创建的规模养殖场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档案完整,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且无非法添加物使用记录等。种畜禽场还须具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1、生猪:能繁母猪存栏50头以上,育肥猪年出栏1000头以上(含1000头,下同)。
2、蛋鸡:产蛋鸡养殖规模(笼位)在1万只以上。
3、肉禽:年出栏量不低于10万只,单栋饲养量不低于5000只。
(二)创建原则
1、坚持规模化与标准化相结合。基础规模是前提,是必备条件;标准化是目标,是创建的主要内容。要严格按照农业部、省、市、县制订的的评定标准执行,宁缺毋滥,逐步实现以规模化带动标准化,以标准化提升规模化。
2、坚持硬件和软件建设相结合。示范创建不分隶属关系,通过创建,硬件基本实现现代化、设施化,软件建设实现管理制度化、生产规范化,加快构建全县现代畜牧产业体系。
3、坚持创建典型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创建的目的就是要通过示范引路,探索和解决好当前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过程中亟待解决的焦点和难点问题。因此,既要抓好创建,树立典型,又要通过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4、坚持阶段性创建与长效监管相结合。示范创建是一项阶段性工作,也是一项长期性任务。既要立足当前,全面落实创建措施,力争取得阶段性创建成效;又要着眼长远,注重对标准化示范场的长效监管,确保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持续稳步发展。
(三)示范创建内容
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创建的主要内容有:
1、畜禽良种化。因地制宜,选用高产优质高效畜禽良种,品种来源清楚、检疫合格。
2、养殖设施化。养殖场选址布局科学合理,畜禽圈舍、饲养和环境控制等生产设施设备满足标准化生产需要。
3、生产规范化。制定并实施科学规范的畜禽饲养管理规程,配备与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有关规定,生产过程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
4、防疫制度化。防疫设施完善,防疫制度健全,科学实施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对病死畜禽实行无害化处理。
5、粪污无害化。畜禽粪污处理方法得当,设施齐全且运转正常,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或达到相关排放标准。
四、重点工作
(一)确定程序:企业自愿申请,将申请表上报乡级防疫组,乡镇党委、政府审核后,上报县畜牧局。时间截止为4月15日。
(二)强化创建培训。一是组织专家组成员对参与创建单位开展调研,针对不同畜种制订具体技术指导培训计划。二是对创建组织者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三是各创建场根据创建要求对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对管理措施进行规范。
(三)实施验收备案。各乡镇及时将完成创建的示范场名单报告畜牧局,畜牧局将根据示范创建验收评分标准,按照规定程序,组织专家评审验收;将验收合格的标准化养殖场备案到项目储备库。2011年底完成创建验收工作。从2012年开始,凡是国家扶持畜牧发展的项目,优先从通过标准化创建验收并列入项目储备库中选择。没有通过标准化创建验收的规模养殖场(小区),原则上不予扶持。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成立潢川县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畜牧局,具体落实方案细化、创建安排部署、组织评审验收等日常工作。二是成立创建技术专家组,对参与创建单位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和验收,帮助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二)加大政策支持。整合有关项目,支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国家扶持我县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各类政策资金优先向示范场倾斜。
(三)加强宣传报道。畜牧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标准化规模养殖的重要意义,积极报道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要充分利用以会代训、科普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广大养殖场户积极参与,加快标准化生产知识的普及,增强广大养殖场户的标准化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