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文件 > 潢政办

索  引  号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成文日期
文        号潢政办 有  效  性
发布日期2015-05-21废止时间
关  键  词
名        称潢政办〔2011〕58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牵头工作意见
潢政办〔2011〕58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牵头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15-05-21 07:27 信息来源: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潢政办〔201158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牵头

2011513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县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牵头工作建设,进一步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对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牵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1、健全工作机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牵头工作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制度、重要保证。要进一步提高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牵头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负起责任,做到廉政工作和日常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责任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工作格局,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要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总体工作部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牵头工作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把手”定期汇报制度。各责任部门每半年要向牵头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工作领导小组一年内至少召开2次以上会议,专题研究责任制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规范权力运行。各责任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对反腐倡廉工作的安排部署,着重抓好政府投资项目和公共资金监督管理;完善财政预算制度,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加强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反腐倡廉建设;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加强政风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等方面工作。要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管审计,规范行政程序,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严格按权限、按程序办事。政府办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实行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把“五禁止、十不准”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3、强化“一岗双责”。按照县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搞好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明确具体、便于操作、能够量化考核。各责任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标准和时限,建立科学完整的责任目标体系。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时,要突出“一把手”的领导责任,明确“一把手”是责任目标制订、督促检查、责任追究、考核及考核结果运用的第一责任人,做到既要抓经济工作和本职业务工作,又要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既要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又要认真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二、突出重点,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1、坚持齐抓共管,落实牵头责任。按照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工,牵头工作领导小组要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和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要继续开展对《行政许可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参加市场整规工作,保证行政权力依法、公正、透明进行。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牵头工作方案,做到有领导、有机构、有人员,工作有安排、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考核办法。牵头工作领导小组既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组织落实牵头任务,又要加强与配合单位的联系与沟通,积极开展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配合单位要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2、加强巡视督查,注重解决问题。要把牵头工作配合的单位纳入巡视督查范围。加大对牵头工作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力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同时,充分了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掌握第一手资料。要把巡视督查工作和专题清理结合起来,通过督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专项任务的落实;要加强对督查队伍的管理,规范督查行为,提高督查质量,注重督查效果,充分发挥督查队伍的作用。高度重视巡视督查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同时,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认真整改,把巡视督查结果纳入责任制年度考核内容。

三、严格考核,务求取得工作实效

1、严格目标考核,重视结果运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年度考核,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手段。牵头工作领导小组要对责任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年中检查与年终考核,重点检查考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牵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年度内至少要对本部门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督促工作任务落实。考核内容要具体规范,考核标准要明确合理,考核方法力求科学简便,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客观、公正。要按照县责任制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及时把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和考核结果输入电子廉政档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监控和管理。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年终业务工作考核相结合,对责任制年度考核结果为“一般”或“较差”的部门或个人一律不得参与评先,并将责任制考核结果运用到干部综合评定和奖励惩处工作中去。

2、强化责任追究,确保责任落实。实行责任追究是落实责任制的关键环节。牵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责任追究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责任人要坚决实施责任追究。尤其对领导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治理,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逐步建立“一案双查”、“一案双果”制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月报制度,定期向县责任制办公室上报责任追究情况,重大或典型案件要随时上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