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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潢政办 有  效  性
发布日期2015-05-21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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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潢政办〔2012〕2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潢川年鉴》(2012年)撰稿工作的通知
潢政办〔2012〕2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潢川年鉴》(2012年)撰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1 07:27 信息来源: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潢政办〔20122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潢川年鉴》(2012年)撰稿工作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充分利用《潢川年鉴》(2012年)这一重要载体,全面记述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更好的发挥其存史资治、服务当代的作用,更好的为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现就《潢川年鉴》2012年卷的撰稿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纂目的

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及市关于做好年鉴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全面、系统、准确、及时地记述我县上年度(201111日~1231日)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综合信息。各供稿单位要把2011年度的主要工作设为《潢川年鉴》的主体条目予以记述,保持其稳定和连续。

二、内容和形式

(一)突出特色。各单位所撰稿件在确定主体条目分项记述年度工作或事业各主要方面情况时,应注重反映新进展、新变化、新情况和新事物,同时,深入发掘资料,把潢川县及本单位、本系统年度内的新成绩、新经验及需要改进的问题,设为《潢川年鉴》的典型条目,及时记载下来,突出年度特点,增强服务功能。

(二)图文并茂。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在提供文字稿件的同时,要注重提供一些反映本单位、本系统新成果、新面貌的精美图片,更加直观展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辉煌业绩。

三、编纂要求

《潢川年鉴》(2012年)编纂出版工作,由县人民政府主持。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及省、市驻县各单位要高质量撰稿,于2012330日前完成撰稿任务,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阅签字并署上审稿、撰稿人姓名、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县地方史志办公室(报送电子档,直传邮箱:hcxszb@163.com)。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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