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办〔2012〕23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潢川县开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工作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潢川县开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不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潢川县开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潢川县支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
为切实解决农村金融机构空白地区支付结算服务缺位的问题,推进我县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按照《信阳市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对全县开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中央对“三农”问题重视程度持续提高,不断加大国家扶农惠农政策力度,不断扩大各种涉农补贴范围,不断增加补贴品种。目前,农村居民可按规定享受基础养老金、农村低保、粮食综合直补、退耕还林补贴、新农保补贴等多项政策补贴,农村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农村民生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便利支付各种涉农补贴资金已成为当前农村最广泛、最频繁、最迫切的一项基本金融服务需求。但长期以来,全县农村金融网点少,金融基础设施薄弱,金融服务辐射面狭窄,无法满足各类涉农补贴等小额资金的提现需求。在农村地区开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对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民生意义重要。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通过推广助农取款服务,加快农村地区银行卡受理终端布放,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为农民提供安全、便捷的取款、查询服务,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空白地区农民取款难的问题,全面提升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水平,有力支持潢川农村经济发展。
(二)工作目标。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应布尽布的原则,力争在2012年底前实现全县所有农村乡镇、行政村的基本覆盖,消除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空白点,使农民充分享受到现代化的支付服务。
三、主要业务内容
助农取款服务是指银行在乡镇、行政村选择合作商户,安放银行卡受理终端,如固定POS机或转账电话机,向农民提供小额取款和余额查询的业务。助农取款单笔金额最低为10元,取款金额应是整数,每张卡每天累计取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此项服务仅限于借记卡。
四、业务时间安排
(一)宣传阶段。2012年4月至5月为集中宣传月,各乡镇要协助承办银行,组织开展集中性宣传活动。
(二)推广阶段。2012年底前,按照迎合需求、全部布放的原则,实现助农取款服务在全县行政村的全覆盖。推广期间,各乡镇要每月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三)总结阶段。推广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要对助农取款服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及时汇报助农取款推广情况,提出完善措施和改进意见。
五、业务开展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已成立潢川县助农取款服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工作(见附件)。各乡镇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负责组织开展助农取款服务工作
(二)搞好协调配合。各乡镇要高度重视“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和商务部门一起协助承办银行做好服务点的选定工作,对辖内符合条件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进行重点推荐。各承办银行要组织指定商户开展业务培训,规范业务操作,为助农取款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优质的软硬件服务。
(三)广泛开展宣传。各乡镇要协助承办银行,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采取贴近农民、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广泛宣传。重点宣传助农取款服务的意义、功能和操作方法,使助农取款服务的相关政策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农民愿意用、放心用、经常用。
(四)建立考评机制。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和协作力度,营造良好的运作环境。对在此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县政府将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将进行通报批评。推广期间邀请县人大代表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视察、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