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办〔2012〕26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潢川县人武部军事科 关于印发潢川县人民防空专业队伍 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潢川县人民防空专业队伍调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县人武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潢川县人民防空专业队伍调整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军区关于贯彻国发[2009]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国防后备力量队伍调整工作的意见》(豫政[2009]92号)的有关规定及城市防空袭斗争的需要,为在战时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采取防护措施,消除敌空袭后果,减少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潢川县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以下简称人防专业队伍)调整实施方案。 一、人防专业队伍种类和任务 人防专业队伍是群众性防空组织,是城市民兵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战时消除空袭后果的骨干力量,也是平时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主要包括抢险抢修、医疗救护、防化防疫、通信、运输、消防、治安等七种专业队伍。其在城市防空袭斗争中的任务是: (一)抢险抢修专业队:主要负责抢险抢修人防工程、电力、道路、桥梁、供水、广播电视及其它重要设施,抢救人员和重要物资。 (二)医疗救护专业队:主要负责在紧急情况下抢救伤员,组织指导群众进行自救互救。 (三)防化防疫专业队:主要负责人民防空指挥所、重点人员掩蔽工程的防化保障,实施防化观测、侦察、监测和化验,对受沾染人员、设备、物资及重要道路进行洗消,组织防疫灭菌,指导群众防护、洗消和进行“三防”(防核、防化、防生物武器)知识教育。 (四)通信专业队:主要负责为城市防空袭斗争指挥提供通信保障,抢修通信设备设施。 (五)运输专业队:主要负责城市防空袭斗争中人员和物资的运输。 (六)消防专业队:主要负责重要目标、设施的防火、灭火,指导群众扑灭火灾,配合防化防疫专业队完成洗消任务。 (七)治安专业队:主要负责治安、警戒、保卫、交通管制,监督灯火管制,协助指挥人员、车辆就地疏散隐蔽。 二、人防专业队伍调整办法 (一)坚持专业对口、便于领导、便于指挥、平战结合的原则。各人防专业队分别由下列部门牵头调整:抢险抢修专业队由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县电业局牵头负责调整;医疗救护专业队由县卫生局牵头负责调整;防化防疫专业队由县卫生局、县环保局负责调整;通信专业队由联通公司潢川分公司、移动公司潢川分公司、电信公司潢川分公司负责调整;运输专业队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调整;消防专业队和治安专业队由县公安局负责调整。人防专业队伍平时在本系统、本单位的领导下,在县人防、军事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战时由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统一指挥,遂行任务。 (二)人防专业队伍的调整要做到队伍精干,组织健全,能胜任所担负的任务。参加人防专业队伍的人员,一般应是不超过35周岁的固定干部职工,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人防专业队伍的调整要与民兵组织区分任务,避免编组交叉,任务重叠。治安、消防专业队伍因公安、武警部门已有现役组织和相应的群众性组织,平时不另行调整,但应做好战时组扩建和遂行任务的方案。 (三)人防专业队伍的编成。人防专业队伍的编成要与工作、生产、行政组织相适应。技术性强的专业队伍,按系统、行业进行编组,其它专业队伍,按行政组织进行编组。各人防专业队伍分别编成,自成建制。各专业队之间的比例,一般是抢险抢修专业队占45%,医疗救护专业队占15%,消防、运输、治安专业队各占10%,防化、通信各占5%。根据豫政[2009]92号文件提出的“一、二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按城市总人口的2‰调整,三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按城区总人口的1‰调整”的要求,以县统计局提供的2011年末潢川县城区常住人口18万人(抽样调查数字)计,潢川县人防专业队平时应调整为100人,战时按平时数量的5至10倍扩编。 1.抢险抢修专业队(45人)。由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县弘昌燃气有限公司,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电业局等单位组成。队部设在县住建局,设队长1名、副队长2名。队长由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一名主管领导担任,副队长分别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电业局一名主管领导担任。 一分队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区道路、桥梁等公用设施的抢险抢修,共10人。 二分队设在县住建局,负责城市人防工程、房屋等公用设施的抢险抢修,共10人。 三分队设在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城区供水系统维护和抢险抢修,共10人。 四分队设在县电业局,负责城区电力设施、线路抢险抢修,共10人。 五分队设在潢川县弘昌燃气公司,负责城区燃气系统维护和抢险抢修,共5人。 2.医疗救护专业队(15人)。由县卫生局及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组成。队部设在县卫生局,设队长1名、副队长1名。队长由县卫生局一名主管领导担任,副队长由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担任。 一分队设在县人民医院,共10人,设分队长1名。 二分队设在第二人民医院,共5人,设分队长1名。 3.消防专业队(10人)。平时不另行调整,由潢川县消防支队负责。战时按要求在消防系统扩编人员,遂行人民防空任务。 4.运输专业队(10人)。由县交通运输局及县运管所组成。队部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设队长1名、副队长1名。队长由县交通运输局一名主管领导担任,副队长由县运管所一名主管领导担任。 5.治安专业队(10人)。平时不另行调整,由县公安局治安支队和巡特警支队负责。战时按要求在公安系统内扩编人员,遂行人民防空任务。 6.防化防疫专业队(5人)。由县环保局及所属县环境监测站,县卫生局及所属县疾控中心组成。队部设在县环保局,设队长一名。队长由县环保局一名主管领导担任,副队长由县卫生局一名主管领导担任。 7.通信专业队(5人)。由移动公司潢川分公司、联通公司潢川分公司、电信公司潢川分公司组成。队部设在移动公司潢川分公司,设队长一名。队长由移动公司潢川分公司一名主管领导担任,副队长由联通公司潢川分公司、电信公司潢川分公司办公室主任担任。 (四)调整完成时间。人防专业队伍调整工作于2012年5月20日前完成,并准确编报专业队伍建制和人员名单送县人防办备案。 三、人防专业队伍的训练 人防专业队伍的训练,由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组织军事部门和调整单位拟制训练计划,各调整单位组织实施。 1.训练内容。分为共同科目和专业科目。共同科目主要进行军事知识、人民防空和“三防”知识教育训练。专业科目主要进行技术、战术训练。干部应重点进行组织指挥业务训练。具体内容按《人民防空专业队伍训练大纲》实施。 2.训练方法。以在职训练为主,结合适当的集中训练和综合性演练。抢险抢修、医疗救护、通信、运输专业队伍,不组织集中脱产训练,每年可结合生产、工作有目的地安排五至十天专业训练。防化专业队伍可适当组织集中训练,年度训练时间不少于七天。凡完成训练内容的专业人员,以后一般不参加训练。县人防、军事部门有计划地组织防空专业队伍干部集训,提高其组织指挥能力。为了检验训练效果,组织协同动作,可适当组织必要的综合性训练,以全面提高人防专业队伍的战术技术水平。 3.人防专业队伍所需装备、器材,以涉及单位平时进行生产、工作所使用的装备器材为主。人防、军事部门负责提供部分非生产性专用设备、器材。 四、加强对人防专业队伍调整工作的领导 人防专业队伍,是城市防空袭斗争的主要力量,是不脱离生产和工作岗位的群众性组织。搞好人防专业队伍建设,是人防战备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战时迅速消防空袭后果,最大限度地减少敌空袭造成的损失和平时担负抢险救灾任务,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起着重大的积极作用。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事关国家安全和国防战备需要的高度,居安思危,长期准备,平战结合,切实加强对人防专业队伍调整工作的领导。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人防专业队伍调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城建、电信、卫生、交通、公安等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按期完成人防专业队调整任务,并抓好组织整顿,对因工作变动和其它原因减少的员额,要及时补充,保证组织的健全。